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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补充公告
    2013-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13-03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福建稀土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福建稀土集团”)自2012年12月4日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本公司股份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额的0.5%、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

      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披露了福建稀土集团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4日的增持实施情况。增持人福建稀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稀土集团送达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就福建稀土集团本次增持本公司股份行为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主要意见如下:

      增持人福建稀土集团具有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要求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可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免于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