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通瑞置业追加提供2亿元借款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3—43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通瑞置业追加提供2亿元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向联营子公司成都通瑞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提供2亿元借款。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申华房产”)曾于2012年9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以人民币500万元收购成都通瑞永立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通瑞永立”)持有的成都通瑞置业有限公司(简称“通瑞置业”)25%的股权。目前,通瑞永立、申华房产及自然人周幸分别持有通瑞置业74%、25%及1%的股权。为启动通瑞置业项目开发,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申华房产曾于2013年6月并同通瑞永立、自然人周幸,按各自持股比例向通瑞置业提供了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的股东借款,其中申华房产提供借款2亿元。
为完成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3号地块(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成国用2010第686号)项目开发的需要,申华房产拟并同通瑞永立、自然人周幸,按各自持股比例向通瑞置业追加提供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的股东借款,其中,申华房产提供借款2亿元,通瑞永立及周幸提供借款6亿元。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由通瑞置业董事会及股东会另行约定。本次借款期限一年,同时,根据通瑞置业项目开发进度及项目预售情况,三方股东可同时延长借款期限。此次交易完成后,申华房产将累计向通瑞置业提供项目开发借款4亿元。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
3、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交易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出借方:上海申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企业住所:浦东新区杨园南路116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
法定代表人:汤琪
股权结构:申华控股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咨询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室内装潢,水电安装,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以上两项均除股权投资及股权投资管理),国内贸易。
截止2013年9月末,申华房产单体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为:资产总额87,794.58万元,净资产17,989.31万元,负债总额69,805.27万元,营业收入1,657.78万元,净利润932.41万元。
借款方:成都通瑞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永
股权结构:通瑞永立、申华房产及自然人周幸分别持有通瑞置业74%、25%及1%的股权。
财务情况:截止2013年9月末,通瑞置业未经审计的财务指标为:资产总额118,357.31万元,净资产1,052.7万元,负债总额117,304.62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500.71万元。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内容及金额:申华房产、通瑞永立、自然人周幸,按各自持股比例向通瑞置业追加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为人民币8亿元整。其中,申华房产提供借款2亿元,通瑞永立及周幸提供借款6亿元。
2、借款期限:本合同的借款期限为一年,起始日期以借款发放日为准计算。根据通瑞置业项目开发进度及项目预售情况,三方股东可同时延长借款期限。通瑞置业同意按期归还借款,并优先归还对申华房产的借款。
3、借款利率及利息计收方式: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由通瑞置业董事会及股东会另行约定。
4、借款用途:本次借款为三方股东承担通瑞置业为继续完成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3号地块(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成国用2010第686号)项目开发所需支付的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四、 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通瑞置业完成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3号地块项目开发计划提供了资金保证,有利于公司尽早实现房地产板块业务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