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873 证券简称:梅花集团 公告编号:2013-040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接股东香港鼎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鼎晖生物”)通知获悉,鼎晖生物于2013年12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万股。本次减持后,鼎晖生物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3,000,000股(自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20日止),持股比例由13.39%(按2011年底总股本2,708,236,603股计算)降至8.35%(按照目前股本总数3,108,226,603股计算),鼎晖生物持股比例数减少超过5%。
本次减持后,鼎晖生物直接持有梅花集团259,625,12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8.35%。(相关信息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所涉及后续问题
上述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权益变动涉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不涉及其他与此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 | :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股票上市地点 | :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 | 梅花集团 |
| 股票代码 | : | 60087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 | 香港鼎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CDH Bio-Tech (HK)Limited |
| 注册地址 | : |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3号诚信大厦六楼606室 |
| 通讯地址 | : |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号环球贸易广场15楼1503室 |
| 联系电话 | : | (852) 3518 8000 |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 梅花集团、上市公司 | 指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鼎晖生物 | 指 | 香港鼎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DH Bio-Tech (HK)Limited,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元 | 指 | 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鼎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DH Bio-Tech (HK)Limited
2、注册地址:Unit 606, 6th Floor, Alliance Building 133 Connaught Road Central.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3号诚信大厦6楼606室)
3、注册编号:1141189
4、商业登记证号:38104927-000-06-13-9(届满日期2014年6月12日)
5、注册资本(已发行股本):1港币
6、公司类型:香港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
7、经营范围:投资及咨询
8、经营期限:永续
9、主要股东:CDH Bio-Tech Limited
10、成立日期:2007年6月13日
11、联系电话:(852) 3518 8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
| 1 | Lew Kiang Hua | 董事 | 新加坡 | 无 |
| 2 | 谢方 | 董事 | 中国 | 无 |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鼎晖生物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需求。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鼎晖生物持有梅花集团259,625,1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5%,但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鼎晖生物直接持有梅花集团362,625,1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3.39%(总股本按2,708,236,603股计算)。
鼎晖生物于2013年12月1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600万股,累计减持103,000,000股,持股比例降至8.35%(按照目前股本总数3,108,226,603股计算),鼎晖生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数减少超过5%。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鼎晖生物直接持有梅花集团259,625,12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8.35%(按目前股本总数3,108,226,603股计算)。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鼎晖生物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000万股。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香港鼎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CDH Bio-Tech (HK)Limited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2013年12月20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文件于本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梅花集团证券部,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1、鼎晖生物的注册资料及商业登记证信息
2、鼎晖生物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原件
4、梅花集团证券部联系电话:0316-2359652
附表:
梅花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拉萨市金珠西路189号(注册地址) |
| 股票简称 | 梅花集团 | 股票代码 | 600873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香港鼎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CDH Bio-Tech (HK)Limited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3号诚信大厦六楼606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362,625,120股 持股比例: 13.39 %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259,625,120股 变动比例: 8.35%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香港鼎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CDH Bio-Tech (HK)Limited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3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