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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公司频频“触网” 业内人士呼吁监管配套
    2013-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唐真龙

      

      随着“余额宝”效应的发酵,互联网金融成为本年度最热门的话题。对于长期受制于传统银行渠道的基金公司而言,互联网金融正在给其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基金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发力电商业务,这一领域的风险也正在显现。在日前举行的“2013东方财富?互联网金融发展高峰论坛”上,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应该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以防止互联网金融风险给整个金融体系带来冲击。

      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王连洲表示,互联网金融最根本的特征还是金融,风险控制仍然是金融业最大的挑战。此外,互联网金融的电子核心都是国外的,如何保证金融客户安全,是摆在金融行业面前的挑战。

      王连洲则认为,我国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缺少监管经验也是互联网金融领域要面临的挑战。“互联网金融发展太快,涉及互联网和金融等各个行业,不同的行业又属于不同的监管机构,来不及有效地对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建立互联网金融治理的法律制度,设立科学的监管机制非常迫切。”

      南方基金总经理杨小松则指出,互联网具备极大的外延性和扩散性,可以很快将金融产品推送至全国乃至全球范围,但金融产品的销售存在监管约束,如何将互联网的扩散性和金融产品的严谨性有效结合,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必须考量的。此外,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不成熟,现行与业务流程、技术支持等相关的标准、规则都是基于传统业态,并不完全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市场主体多,交易金额小而频率高,监管滞后或缺位导致问题的破坏性就很强。因此,把相应主体纳入监管最大的难题在于,既要保持开放、效率的互联网特性,同时也要接受金融业严谨保守的核心理念,不能因为互联网的极大便利性带来风险的快速扩张。

      “当然,尽管网络存在风险,尽管网络金融存在着风险控制的要求,但不管是监管,还是个人投资者,对网络金融这一新形式只能是应对他,拥抱他,顺应他,而不能排斥他,这是大势所趋。”王连洲说。

      而具体到基金业对待互联网金融的态度,杨小松指出,基金业首先以主动积极的心态拥抱互联网,强化客户至上理念。此外,回归以资产管理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本源,优化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