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3-057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9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百隆东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公告》(公告编号:2013-059)。
二、审议通过《审议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百隆东方关于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060)。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淮安百隆向三德置业租赁厂房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刊登的《百隆东方关于2014年度子公司淮安百隆续租三德置业厂房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1)。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刊登的《百隆东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2)。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刊登的《百隆东方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3-063)。
六、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3-058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并参加表决3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审议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4年度淮安百隆向三德置业租赁厂房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3-059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和开展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或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在以上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其中购买理财产品主要选择除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以外的短期理财产品;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以上投资决策权,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上述对外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议范围内。
二、风险管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风险,通过评估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各项投资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仅限于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有关规定,不从事高风险理财和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5、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影响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等各项资金需要和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开展非关联方委托贷款业务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提升整体盈利水平。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非关联方委托贷款,能够控制投资风险,同时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投资理财产品或开展非关联方委托贷款,投资风险可控,能够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作用,同时可以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公司监事会对以上议案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开展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3、百隆东方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3-060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14年委托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本公司与通商银行日常经营业务,未导致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过去12个月与通商银行发生的交易金额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业务种类 | 发生金额或余额 |
银行授信 | 1.00 |
存款业务(截至2013年11月30日存款余额) | 0.21 |
理财业务 | 2013年度购买通商银行理财产品明细见下表 |
融资业务 | 0.00 |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 购买日期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理财期限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当前状态 |
1 | 2013年2月27日 | 商运亨通1号第十期对公理财产品 | 30,000 | 181天 | 5.0% | 已到期 |
2 | 2013年7月10日 | 商运亨通1号第三十九期对公理财产品 | 5,000 | 94天 | 5.5% | 已到期 |
3 | 2013年8月26日 | 商运亨通1号第五十二期对公理财产品 | 30,000 | 189天 | 5.1% | 未到期 |
4 | 2013年9月22日 | 商运亨通1号第五十六期对公理财产品 | 15,000 | 92天 | 5.1% | 已到期 |
5 | 2013年10月15日 | 商运亨通1号第六十二期对公理财产品 | 5,000 | 90天 | 5.5% | 未到期 |
注:根据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百隆东方2013年度拟委托宁波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的议案》,同意2013年度在通商银行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理财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2013年度购买通商银行理财产品,在任何时点总额均未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业务开展及资金管理需要,延续双方良好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本公司2014年度拟委托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该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通商银行系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4%),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虹女士为通商银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与通商银行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因此该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目前本公司持有通商银行9.4%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潘虹女士在通商银行担任董事一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宁波市江东区民安东路268号宁波国际金融中心A座1楼1号,E座16-21楼
法定代表人:戴敏伟
注册资本:63,922.00万元
经营范围: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通商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由宁波国际银行重组改制并更名后获准筹建。通商银行现有13名法人股东,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为9.4%,其他法人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通商银行《2012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3]第130130号),截至2012年12月31日通商银行经审计总资产1,805,327.14万元,净资产69,985.17万元,2012年度营业收入为13,540.34万元、净利润为-7,702.92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
1、业务范围: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业务的授信条件不高于其他合作银行的授信要求。
3、年度规模:2014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二) 存款业务
1、业务范围:提供日常银行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存款业务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
3、年度规模:2014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存款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三)理财业务
1、业务范围:按照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上不归类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银行理财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理财业务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理财业务限定于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3、年度规模:2014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理财余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四)融资业务
1、业务范围:纳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卡银行信贷统计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银行贸易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信用证押汇、进口押汇、远期结售汇等)及供应链融资等业务。
2、定价原则:上述业务的融资条件不高于其他合作银行的融资利率和手续费。
3、年度规模:2014年度,本公司在通商银行的银行融资敞口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通商银行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等之间发生上述约定的业务内容,应合并计算入本年度交易规模,在具体执行时双方可与相应的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
2、如双方申请变更、中止或终止上述关联交易,应事先经双方各自的有权机构批准,并满足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颁布的有关监管规定。
3、上述委托通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银行业务的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有效。
4、本公司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通商银行办理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银行业务,为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拓宽了必要的融资渠道,提供了资金管理平台,同时延续了双方良好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通商银行作为百隆东方之参股子公司,可在其许可经营范围内为上市公司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而通商银行自身业务的良好发展也将有助于本公司对其股权投资的保值增值。
上述银行业务产生的收益或费用符合市场水平,且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本公司与通商银行日常经营业务,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交易内容向公司独立董事取得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拓展银企合作,维护长期有效的金融服务平台。
通商银行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次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关联董事已作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延续公司与通商银行间良好银企战略合作,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业务支持。
同时,通过对通商银行有关材料及最近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进行分析,以及对通商银行经营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通商银行经常存在重大风险。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主动了解通商银行日常运营情况,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4年委托通商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是基于本公司与通商银行日常经营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并且有助于延续公司与通商银行间良好银企战略合作,扩大公司金融业务基础,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业务支持。本次关联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或费用符合市场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百隆东方2014年度拟委托通商银行办理银行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以及淮安百隆2014年度拟续租三德置业厂房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百隆东方与通商银行之关联交易拓宽了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提供了资金管理平台,有利于延续双方良好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并实现对通商银行股权投资的保值增值;淮安百隆与三德置业之关联交易有利于暂时性解决公司色纺纱产能扩大导致的棉网供应缺口,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的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中信证券对百隆东方2014年度委托通商银行办理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以及淮安百隆2014年度续租三德置业厂房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百隆东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3-061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子公司淮安百隆续租三德置业厂房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淮安百隆过去12个月向三德置业租赁厂房的交易累计发生1次,累计发生租赁费用9,227,982.00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两个募投项目部分车间相继投产,公司总体产能扩大,造成棉网供应紧张,子公司淮安百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百隆”)向江苏三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德置业”)续租位于淮安市解放西路的部分厂房、仓库及空地。
本次房屋租赁的定价政策是以房屋所在地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基础,厂房、仓库租赁面积为59,435.55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12.6元;空地堆场租赁面积为4,787.5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4.2元,每月租金合计:768,995.50元,租金按月结算,用于淮安百隆棉网车间的日常生产。租赁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德置业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卫新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最近12个月内,淮安百隆向江苏三德租赁厂房累计发生1次,累计发生租赁费用9,227,982.00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淮安百隆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淮安百隆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淮安市清河新区珠海东路39号
法定代表人:杨卫新
注册资本:4,999万美元
主营业务:生产用特种纺织品、棉纺织品等。
主要股东:淮安百隆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江苏三德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三德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淮安市解放西路214号
法定代表人:杨卫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德置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 目 | 2012年12月31日/2012年度 |
总资产 | 31,589.31 |
净资产 | 1,726.71 |
营业收入 | 1,284.98 |
净利润 | 280.60 |
三德置业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卫新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三德置业将坐落于淮安市解放西路214号的部分厂房出租给淮安百隆。租赁厂房、仓库面积为59,435.55平方米;空地堆场租赁面积为4,787.50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定价政策和交易价格:本次房屋租赁的定价政策是以房屋所在地的市场租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厂房、仓库租赁面积为59,435.55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12.6元;空地堆场租赁面积为4,787.50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4.2元,每月租金合计:768,995.50元,租金按月结算。
2、租赁期限: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3、在租赁期限内,若遇出租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出租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承租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车间相继投产,公司总体产能扩大,造成棉网的供应出现短缺,为解决目前公司棉网生产紧张的局面,淮安百隆向三德置业继续租赁位于淮安市解放西路的部分厂房、仓库及空地,用于目前淮安百隆棉网车间的日常生产。待公司自有棉网车间建成投产后,以上关联交易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持续经营的稳定,租赁价格参考房屋所在地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协商后确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需要,房屋租赁价格参考了周边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杨卫新先生、杨卫国先生、曹燕春先生、潘虹女士回避表决,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子公司淮安百隆为满足现阶段生产经营需要,向关联方三德置业续租部分厂房、仓库及空地,租赁价格参考了周边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车间相继投产,公司总体产能扩大,造成棉网的供应出现短缺,为解决目前公司棉网生产紧张的局面,淮安百隆向三德置业继续租赁位于淮安市解放西路的部分厂房、仓库及空地,用于目前淮安百隆棉网车间的日常生产。
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房屋租赁价格参考了周边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百隆东方2014年度拟委托通商银行办理银行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以及淮安百隆2014年度拟续租三德置业厂房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百隆东方与通商银行之关联交易拓宽了上市公司融资渠道,提供了资金管理平台,有利于延续双方良好的银企战略合作关系并实现对通商银行股权投资的保值增值;淮安百隆与三德置业之关联交易有利于暂时性解决公司色纺纱产能扩大导致的棉网供应缺口,保证公司日常持续经营的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实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综上,中信证券对百隆东方2014年度委托通商银行办理授信、存款、理财和融资等一揽子银行业务以及淮安百隆2014年度续租三德置业厂房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淮安百隆实业有限公司续租江苏三德置业有限公司厂房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3-062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隆东方”或“公司”)于 2013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77号”文核准,百隆东方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13.6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789.1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2〕168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邹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项目核准文号 |
山东邹城项目 | 39,840.00 | 31,966.00 | 7,874.00 | 济发改外资〔2010〕488号 |
江苏淮安项目 | 66,388.80 | 58,899.95 | 7,488.85 | 淮发改投资复〔2010〕156号 |
合 计 | 106,228.80 | 90,865.95 | 15,362.85 | - |
二、截止201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包括超募部分)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包括超募资金使用)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 | 197,789.16 | 170,636.50 | 27,152.66 |
合 计 | 197,789.16 | 170,636.50 | 27,152.66 |
注:上述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未包括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及理财产生的利息及收益部分。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投资范围
为控制风险,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资额度
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未来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递减。上述投资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6、信息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内容。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最终收益与预期收益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以及经济形势、金融市场变化等情况适时介入。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负责及时记录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公司通过适度可控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取得更多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百隆东方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
百隆东方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且公司已承诺在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并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投资的前提下,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
综上,中信证券对百隆东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3-063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月9日
●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3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13年12月23日提议召开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9日(星期四)10: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年1月3日15: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表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四、会议预登记方法
(一)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二)异地股东可以以邮寄回执或传真回执方式登记。
(三)登记时间:2014年1月7日 8:30-17:00。
(四)登记地点: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东区江东北路475号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7楼公司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6389999
传真:0574-8714958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年月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2014年度与通商银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回 执
截至2013年 月 日,本单位(个人) 持有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签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