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阳煤化工 股票代码:600691 公告编号:临2013-052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3日上午9: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街18号阳煤大厦15楼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闫文泉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情况
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67,856,02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4,787,17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3%。
2、本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5人(到会董事为:闫文泉、马安民、王强、田祥宇、顾宗勤);本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2人(到会监事为:刘金成、姚瑞军)。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董事会邀请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所形成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逐项进行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阳煤化工投资公司申请注册30亿元私募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14,787,174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丰喜集团与恒通化工建立互保关系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449,840,174 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丰喜集团非经营性资产与海丰铝业公司股权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山西海德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804,284,799 股,反对108,602,338 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合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0%。
特此决议。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胡宗亥律师和李团结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