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0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4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12月20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尧根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尧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会议选举吕旭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陈尧根先生、吕旭幸先生的简历详见2013年12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与审计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委员。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提名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姚先国先生(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姚先国先生(独立董事)、陈枢青先生(独立董事)、陈尧根先生(董事长)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陈枢青先生(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陈枢青先生(独立董事)、章勇坚先生(独立董事)、吕旭幸先生(副董事长)
3、战略决策委员会(5人):
主任委员:吕旭幸先生(副董事长)
组成人员:吕旭幸先生(副董事长)、陈枢青先生(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独立董事)、何珍女士(董事)、沈依伊先生(董事)
4、审计委员会(3人):
主任委员:章勇坚先生(独立董事)
组成人员:章勇坚先生(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独立董事)、平华标先生(董事)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聘任吕旭幸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聘任沈依伊先生、胡宝坤先生、王丽云女士、孙黎明先生、谭钦水先生、余战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人员简历附后。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聘任何珍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会议聘任孙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聘任卢增龙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聘任朱凤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的公告》。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事项发表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1月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4日
附件:
简 历
沈依伊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1年12月,大学本科。曾任上海耀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副经理、浙江亚太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销售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沈依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陈尧根先生之女婿,董事吕旭幸先生配偶之妹夫,董事钟婉珍女士之女婿。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胡宝坤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11月,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本公司质检科科长、质量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胡宝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丽云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4年5月,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吉化辽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门经理、山东淄博万杰制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丽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黎明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7年5月,大学本科。曾任浙江京东方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孙黎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谭钦水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9月,大学专科,执业药师、工程师。曾任本公司生产技术部经理、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生产总监。
谭钦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余战锋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7年2月,大学本科,执业药师、工程师。曾任苏州新宝制药有限公司质量副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内审部负责人、生产总监,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总监。
余战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珍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9年3月,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绍兴县金属压延厂会计,本公司财务科长、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绍兴亚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泰司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何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下属绍兴亚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监事外,与其他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增龙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0年2月,大学本科。曾任本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经理助理。
卢增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凤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83年8月,大学本科。曾任绍兴县档案局出纳兼文秘。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朱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董事、监事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至今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1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12月14日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3年12月2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成华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成华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成华强先生的简历详见2013年12月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65万元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2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
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事项已经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0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16.0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06,350.00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211,746,350.00(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及超额募集资金净额已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之要求进行调整。)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历次使用超募资金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1,729万元补充“新建年产冻干粉针剂5,800万支生产线项目”资金缺口。
2、公司于2011年5月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实施绍兴科锐捷生化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临时提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1,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绍兴科锐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实施“绍兴科锐捷生化诊断试剂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3、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及利用超募资金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530万元补充“新建年产粉针剂8,500万支生产线项目”资金缺口。
4、公司于2012年12月26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8,589.50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生产能力和产品档次,符合新版GMP认证要求,增加产品竞争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65万元投资改造符合现行GMP标准的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
四、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
3、项目用地: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
4、项目具体投资计划情况
投资明细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超募资金额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6,615万元 | 5,065万元 |
其中:建设投资 | 5,065万元 | 5,065万元 |
—建设工程 | 180万元 | 180万元 |
—设备 | 3,190万元 | 3,190万元 |
—安装 | 1,337万元 | 1,337万元 |
—其他 | 358万元 | 358万元 |
流动资金 | 1,550万元 | 0万元 |
5、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新版GMP于2011年3月颁布实施,根据国家药监局贯彻实施新版GMP的要求,注射剂等无菌药品的生产必须于2013年末前通过认证。公司原有的冻干车间因建设较早,已不具备通过新版GMP认证的条件,将于2013年12月31日后停产。鉴于公司目前正面临新一轮的药品招标,预计随着公司优质优价战略的实施,公司冻干产品的市场需求将会迎来较大增长。因此,老车间停产后,仅靠公司目前已获得新版GMP证书的由募投项目建成的5800万支冻干粉针的产能,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的销售需求和未来的发展需要。为了达到新版GMP认证标准的要求,巩固和扩大亚太药业的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的盈利水平,对原车间进行改造,使其符合现行GMP要求显得尤为重要。
新版GMP调整了无菌制剂的洁净度要求,增加了动态监测要求,实行A、B、C、D四级标准等内容,提升了风险控制水平。目前我国大部分大容量注射剂企业和部分冻干粉针企业都需要进行改造。同时很多企业都将新版GMP达标改造作为产品更新换代调整结构的一次契机。
本项目为在公司原冻干车间生产线的基础上改造符合现行GMP标准的冻干粉针生产线,公司在与设计单位浙江医药工业设计院充分沟通后,由其对该项目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施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使用超募资金改造冻干粉针剂生产线,不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还符合新版GMP的要求,有利于大幅提升产品的稳定性、安全性,提高生产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7、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61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065万元,流动资金1,550万元。本项目所需建设投资来源于超募资金,流动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
8、经济效益测算
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
投产第一年达到设计能力的60%,第二年达到设计能力的80%,后续年份达到100%。
该项目达产后年销售收入15,052万元,年缴税金2,904万元,利润总额1,876万元,净利润1,407万元。内部收益率为21.45%,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5.59年,总投资收益率为28.37%。
五、项目风险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测是基于目前市场环境和项目能够顺利投产的情况下所做出的,如果出现该产品市场发生较大变化或项目投产期推迟的情况,上述经济效益预测能否达到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65万元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此议案尚须提交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65万元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是基于公司原有的冻干车间因建设较早,已不具备通过新版GMP认证的条件,将于2013年12月31日后停产,老车间停产后,仅靠公司目前已获得新版GMP证书的由募投项目建成的5800万支冻干粉针的产能,不能完全满足公司的销售需求和未来的发展需要。因此,改造冻干粉针线项目,符合新版GMP认证要求,能巩固和扩大亚太药业的市场份额,提高产品的盈利水平,且该项目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65万元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用于提升亚太药业在医药行业的业务,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也不存在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改建符合现行GMP标准的冻干粉针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公司中高端产品的产能和品质可得到提升,有利于公司巩固和提升在冻干粉针市场的份额,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行为已经亚太药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请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东方花旗认为亚太药业本次使用5,065万元超募资金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是合理、合规和有必要的,东方花旗同意亚太药业本次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3-043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4年1月9日(星期四)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开始,会议为期半天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6日(星期一)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月6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24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4年1月7日(上午9:00 -11:30,下午 13:30 -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1月7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凤
联系电话:0575-84810101
传 真:0575-84810101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云集路1152号
邮 编:312030
2、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1月9日(星期四)召开的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改造年产冻干粉针剂4000万支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说明:
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