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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
    “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2013-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3-5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

    “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截至目前“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310.3万元,其专户余额扣除应付未付款项后为2,203.24万元(含利息收入)。上述该项目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及时、审慎选取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要求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安排剩余募集资金投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32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68,68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宁信会验字(2011)0110 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依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公司将分别投向以下项目:

    序号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1新建900 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24,200
    2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6,800
    3研发检测中心项目11,494.1
    合计42,494.1

    2012年11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在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基础上延伸产业链,将项目整体变更为“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将原募投项目“新建900万平方米/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3,897.10万元(包含银行利息)全部用于“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建设;“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建设期24个月,计划投资额98,961.50万元,其中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13,897.10万元,差额部分公司将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上述议案于2012年12月7日经过本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终止的原因说明

    公司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是对原先红梅厂区5条生产加工线进行搬迁、技术改造,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品质,进而增加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该项目计划为分阶段建设,经过前期投资建设,已完成生产线的搬迁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部分生产线已经改造完成并具备镀膜加工产品的生产能力。鉴于镀膜加工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将会造成投资过剩。截止2013年11月30日,该募投项目累计投资4,310.3万元,完成投资部分能够满足目前市场需求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主要原因:

    因西方发达国家金融危机影响以来,各光伏市场大国如德国、西班牙等均削减了对光伏组件终端市场的政府补贴,国内产能面临供大于求的“过剩”局面,以及美国和欧洲“双反”的不利影响,光伏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光伏组件价格大幅下跌,下游客户生产经营面临较大的困难,从而对公司镀膜加工业务订单造成了较为直接的影响,如公司镀膜加工业务的主要客户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因经营状况恶化宣布破产重整,使得公司镀膜加工业务骤减,直接导致上述技改募投项目全部完成投资后的产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另外,随着光伏镀膜玻璃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镀膜玻璃镀膜加工业务链条的一部分上下游企业也开始进入镀膜生产线的投资,从而对公司的镀膜加工业务产生影响。

    为此,公司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业务和销售战略,加大了镀膜玻璃产品的销售比例,同时通过延伸产业链建设超薄双玻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组件生产项目,将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扩大产品种类和深度,加大公司自主产品线的比重和投资力度,从而使公司管理层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根据市场需求相机抉择,降低镀膜加工业务因下游客户经营变化带来的市场波动风险。

    鉴于镀膜加工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将会造成投资过剩。公司本着成本节约及有效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为保证资金使用的效率及效果,拟申请终止该项目投资。该项目剩余资金可用于公司其他项目投资,为股东取得更高的回报。

    四、该笔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慎决策。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3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受光伏市场行情低迷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股东利益,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该募投项目扣除应付未付款项361.31万元后节余募集资金为2,203.24万元(含利息收入),仍存专户管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募集资金作合理、合规的后续安排。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2013年12月23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对市场形势的正确判断,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受光伏市场行情低迷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的影响,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是根据当前市场形势的变化对项目实施计划作出的及时调整,以规避市场风险,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终止该募投项目,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此次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六、报备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3-5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3年12月23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13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7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年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 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

    2014年1月10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4年1月10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会务联系方式: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021

    联 系 人:刘芹

    联系电话:(0519)88880015、(0519)88880023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登记表。

    附件 1: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内 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名称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箱 
    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17:00 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3-5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3年12月23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4名董事现场出席,艾军先生、王国祥先生、何明阳先生、于培诺先生、武利民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加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发出的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以挂牌方式出让的位于常州市天宁区华阳路东侧、竹林北路北侧,宗地编号GZX2013018地块的使用权公开竞买,并授权董事长林金锡先生签署该宗地竞买的相关文件。该地块的面积为61,580平方米,竞买的价格将不超过5,000万元。竞买的款项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本次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的需要,不会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和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产品市场需求的变化,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3-5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3年12月23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对市场形势的正确判断,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