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2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 年12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30
2、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亚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参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三人,代表股份403,500,299股,占公司总股本809,919,300股的49.82%,其中:流通股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三人,代表股份403,500,299股,占总股本的49.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议案一 、公司《关于出售阜康分公司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第B16版、中国证券报第B011版以及证券时报第B060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3-025)和《关于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的公告》(临2013-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403,500,29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大会通过该议案。
议案二、审议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葡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403,500,29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大会通过该议案。
议案三、审议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葡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403,500,29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大会通过该议案。
议案四、审议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葡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403,500,299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票0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大会通过该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娜娜、邵丽娅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告;
3、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告;
4、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