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1月2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4年1月2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广发深证100 A份额、广发深证100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广发深证100 A份额和广发深证100 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广发深证100 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广发深证100份额将按1份广发深证100 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广发深证100 A份额和广发深证100 B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广发深证100 A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广发深证100 A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本金1.0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分配给广发深证100 A份额持有人。广发深证100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广发深证100份额将按1份广发深证100 A份额获得新增广发深证1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广发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广发深证100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广发深证100 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广发深证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广发深证100 A份额和广发深证100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进行广发深证100 A份额上一年度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时,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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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发深证100 A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广发深证100 A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广发深证100 A份额的份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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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深证100 A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场内广发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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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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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发深证100 B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广发深证100 B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3)广发深证100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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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深证1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广发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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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份额折算后广发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广发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广发深证100份额持有人新增的广发深证100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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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4 年1 月2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广发深证100 A和广发深证100 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 月3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广发深证100 A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 年1 月6 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广发深证100 A恢复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广发深证100 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 月3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的广发深证100 A的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 元)。由于广发深证100 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月6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 月6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广发深证100 A新增份额折算成广发深证100 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广发深证100 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广发深证100 A份额数或场内广发深证100 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广发深证100 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话费)。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从2013年12月25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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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转换业务
1、参与基金
本公司上述基金均开通相互之间的转换业务。
注:基金转换只能采用“前端转前端”的方式进行。
2、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申购补差费费率÷(1﹢申购补差费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三、基金转换业务举例说明
例,假如某投资者投资在中国工商银行持有广发货币市场基金A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半年,该投资者将这10,000份广发货币基金A份额转换为广发聚富基金前端份额(不支持转成后端份额)。相对应的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及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分别为:0,0和1.5%。假设转换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广发货币A 1.00元,广发聚富1.500元。该投资者可得的广发聚富前端基金份额为:
赎回费用=10,000×1.00×0=0元
转出金额=10,000×1.00=10,000元
申购补差费率=1.5%-0=1.5%(如为负数则取0)
申购补差费用=10,000*1.5%/(1+1.5%)=147.78元
转换费用=147.78+0=147.78元
转入金额=10,000*1.00-147.78=9,852.22元
转入份额=9,852.22/1.5000=6,568.14份
(五)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可交易的当日,方可成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将在销售机构托管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转换成其他基金份额,转出基金份额不得超过所在托管网点登记的可用基金份额。
3、转出基金份额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认(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4、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须满足《招募说明书》最低持有份额的规定。如投资者办理基金转出后该基金份额余额低于规定的最低余额,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持有人将该基金份额类别的余额部分强制赎回。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价格进行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人以申请有效日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
7、已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8、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所需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9、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各基金巨额赎回比例以招募说明书为准)。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否则基金转换申请将被处理为失败。
11、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被拒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不变。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5日
基金名称 | 基金代码 |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1 |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2 |
广发货币市场基金A | 270004 |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5 |
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6 |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7 |
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8 |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09 |
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70010 |
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1 |
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2 |
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5 |
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270026 |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28 |
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70041 |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270050 |
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117 |
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0001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