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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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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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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1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3- 076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齐锂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3年12月16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保持公司稳定的前提下,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公告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3年11月23日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蒋卫平先生、吴薇女士、邹军先生、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提名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3年11月23日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家生先生、向显湖先生和吴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章程》修订以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需根据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对工商登记资料进行更新,并对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进行备案登记,故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以上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77)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蒋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白族,生于1955年,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82年毕业于四川工业学院机械专业,1982年至1985年在成都机械厂工作,任技术员;1985年至1986年在四川省九三学社从事行政管理工作;1986年至1997年在中国农业机械西南公司任销售工程师,1997年开始独立创业。蒋卫平先生长期从事商贸经营活动和企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商贸经营和企业管理经验,对锂行业有深刻的理解,现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遂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四川省政协委员。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8月29日至2012年12月20日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由蒋卫平先生控股的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717,000股,持股比例为63.75%,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蒋卫平先生与持有公司9.99%股份的张静女士系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吴薇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74年,汉族,硕士学历。2000年7月至2003年7月在电子科技大学任教,之后曾在北京赛尔毕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咨询服务部总监,在诺基亚企业发展办公室任经理。2009年5月至2012年12月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公司战略发展、投资合作等管理工作。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2年12月20日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吴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邹军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汉族,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高级经理,长期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管理咨询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服务和管理经验。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邹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4、葛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2年,汉族,大学学历,经济师。1993-1998年在四川石油管理局油建总公司子弟中学从事教学工作,1998-2001年在四川石油管理局油气田建设工程总公司大兴实业公司任部门经理,2001年-2008年在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负责人力资源、业务流程和信息技术等管理工作。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葛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赵家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53年,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曾就读于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核材料物理专业;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技术员、工程师、主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审计部副主任,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服务局党委书记等职务。2009年8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赵家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向显湖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63年,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4年8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系主任,系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08年7月至今任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向显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吴锋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51年,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1月至1990年12月在北京工业学院化工系任职;1991年1月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任职学科首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目前,还兼任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天津巴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3- 077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1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7日(星期二)。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代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吴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邹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葛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赵家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向显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吴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杨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郭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议案3至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分别进行。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东路十号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政编码:610041,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时间:2014年1月9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波、付旭梅

    联系电话:028-85183501

    联系传真:028-85183501

    四、其他事项

    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1月10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权数
    3-1蒋卫平 
    3-2吴薇 
    3-3邹军 
    3-4葛伟 
    4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权数
    4-1赵家生 
    4-2向显湖 
    4-3吴锋 
    5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权数
    5-1杨青 
    5-2郭小平 

    注:1、对于议案1、议案2,如同意则在表决的“同意”栏打“√”,反对则在表决的“反对栏”打“×”,弃权则在表决的“弃权”栏打“-”。

    2、议案3至议案5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该有效表决权平均分配给董(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董(监)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该有效表决权总数;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表决。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监)事。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3- 078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上午11:00在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召集并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3年12月16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13年11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杨青女士、郭小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提名之日起三年。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青女士,生于1965年,汉族,大学学历,1985-1997年在四川省滨江建筑工程公司工作,1998-2003年在成都天齐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工作。2003年至今在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8月至今任该公司总经理。2007年12月25日起任公司监事,2010年4月30日起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杨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由杨青女士担任董事兼总经理的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3,717,000股,持股比例为63.75%,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郭小平先生,生于1975年,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审计师、黑龙江省完达山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财务与监察、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公司资产管理主管和财务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审计主管。2012年7月30日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13- 079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特别提示:

    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无增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十号前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同时开通网络投票,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24日15:00至2013年12月25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蒋卫平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6名,代表股份111,231,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67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 108,4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73.744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44名,代表股份数量 2,826,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86,8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洛克伍德收购并持有文菲尔德49%的权益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构成重大影响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收购文菲尔德(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44.36%权益的第二阶段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1,133,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84,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13-2015年)分红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111,133,0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84,2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交易对方,张静女士系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蒋卫平配偶。因此,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张静女士作为关联方予以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08,405,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2,772,97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反对39,3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弃权1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版)》等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文泽雄、杨威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原文修订
    1第五章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第五章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2(六)如果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七)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利润分配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八)综合考虑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的重大变化、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与近期的投资回报,需调整或者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董事会应以股东权益最大化、增加股东回报为出发点拟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