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商变更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3-023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工商变更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29次股东大会(2012年年会)审议并批准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公司已办理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及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先后取得了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批准号:商外资沪股份字[2010]2658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400105758(市局)】,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注册资本变更前:29222.5373万元,
注册资本变更后:32144.7910万元;
注册地址变更前: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土路17号273室。
注册地址变更后:上海市浦东新区南六公路818号。
本次变更仅涉及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变更,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3-024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申请并获北京仲裁委员会
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案处于仲裁申请受理阶段
●本公司为仲裁申请人
●仲裁请求金额为人民币4320万元及仲裁费用等
●如果仲裁请求得到支持,公司可产生1200万元收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于 2013 年 12 月23日获得受理通知,本公司请求仲裁北京仟亿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仟亿达)及郑两炳、郑文炳共同返还本公司投资款及应得收益、律师费、仲裁费用、保全费用等各项费用约人民币4320万元及仲裁费用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重大仲裁请求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仲裁申请时间:2013 年 12 月20日
仲裁受理时间:2013 年 12 月23日
仲裁机构:北京仲裁委员会
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16层
仲裁申请人: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被申请人一:北京仟亿达科技有限公司
仲裁被申请人二:郑两炳
仲裁被申请人三:郑文炳
仲裁代理人:徐劲科、梁寓禹
仲裁代理人单位: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
二、仲裁的案件内容
1.本公司仲裁申请理由:
2012年3月5日,公司六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入股仟亿达(详见2012年3月7日公司临时公告,临2012-003),并与仟亿达及郑两炳、郑文炳签订了《增资协议》及《增资补充协议》,按照协议安排,公司于2012年3月 9日支付首期投资款项人民币3000万元,但时至今日,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各项条款被申请人义务均未得到履行,本公司的投资方股东地位迟迟未能得以确认,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也未进行,公司历经多次督促交涉未果,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于2013年7月8日-12日对本公司的例行检查中也明确指出该项问题,本公司均已作了披露。
2.本公司仲裁请求:
(一)裁决解除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裁决仟亿达向本公司返还投资款项人民币3000万元;
(三)裁决三被申请人共同赔偿本公司应得的投资收益暂计人民币 1200 万元;
(四)裁决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公司聘请律师的费用人民币120万元;
(五)裁决三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保全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如果仲裁请求得到支持,公司可产生1200万元收益,公司将及时披露仲裁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仲裁申请书
2.北京仲裁委员会关于(2013)京仲裁字第1571号仲裁受理通知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