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13-032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4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19日以传真和电话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承建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相关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委托,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柳塘立交广告牌等项目综合整治工程、兴和路等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发区栖霞大道南侧环境整治工程及开发区公交站台改造工程。上述工程合计总造价约5,437万元,高科建设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预计实现毛利271.85万元。
由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熊俊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发布的《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授权管理层择机运作公司所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为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提高公司资产的运作效率,实现优质股权投资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意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通过股票二级市场择机运作公司所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增投入资金不超过5亿元(授权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关于修订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原有部分内控制度相关条款已不适应公司发展需求,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降低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管控能力,同意公司对《资产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子公司管理办法》、《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部分内控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关于参加南京市“万企帮万户工程”活动捐款的议案》。
作为企业公民,多年来,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从事送温暖、慈善捐款以及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公益事业,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由于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贡献,公司连续十年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并多次入选上证社会责任指数样本股。
为积极响应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在全市统一战线组织实施“同心?万家民企帮万户工程”的意见》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倡议书》的号召,同意公司捐款壹佰万元(¥1,000,000.00)参加南京市“万企帮万户工程”活动,牵手帮扶南京龙潭、栖霞、西岗街道贫困户建设幸福生活,打造幸福园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临2013-033号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园区建设业务的经营优势出发,积极参与所在园区的综合整治和改造升级工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 过去12个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713.52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升开发区整体形象,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高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建设”)从发挥自身从事园区建设业务的经营优势出发,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总公司”)委托,承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柳塘立交广告牌等项目综合整治工程、兴和路等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发区栖霞大道南侧环境整治工程及开发区公交站台改造工程。上述工程合计总造价约5,437万元,高科建设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工程监理工作,预计实现毛利271.85万元。
由于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开发总公司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713.52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
二、关联方介绍
委托方开发总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78,893,8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5%。注册资本:126,363.5万元。注册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杨有林。经营范围:物资供应、国内贸易、投资兴办企业、项目开发等。
截止2013年9月30日,开发总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243.95亿元,净资产78.11亿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86亿元,净利润3.2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高科建设接受开发总公司委托,承建开发区柳塘立交广告牌等项目综合整治工程等四项工程,工程合计总造价约5,437万元,预计实现毛利271.85万元。其中:柳塘立交广告牌等项目综合整治工程总造价约2,537万元,预计实现毛利126.85万元;兴和路等道路两侧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造价约1,500万元,预计实现毛利75万元;开发区栖霞大道南侧环境整治工程总造价约700万元,预计实现毛利35万元;开发区公交站台改造工程等工程总造价约700万元,预计实现毛利35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园区建设业务的经营优势出发,积极参与所在园区的综合整治和改造升级工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上述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熊俊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公司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文件;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