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聘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3-052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聘审计机构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所聘请的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经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3】0062号文件批复,该所已获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换发000132号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会【2012】17号文件规定,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续签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3—053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
● 本次担保事项:担保总额度6.60亿元未发生变化,仅个别银行对热电集团授信额度进行调整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基本情况: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2013年3月28日的《关于201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13年4月19日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同意公司为热电集团向不同银行申请的6.60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此次调整公司2013年度预计提供担保事项是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总额度内,担保总额度并未发生变化。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集团)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法定代表人:于长敏
注册资本:47,106.2182万元
经营范围: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供热工程设计及安装检修;工业品生产资料购销。
(二)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2.91%股份。
三、本次公司2013年对外提供担保调整情况
热电集团为保证其合理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的资金需求,拟将原向建设银行申请的15,000 万元授信额度中的5,000 万元授信额度调整为向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申请。公司对热电集团调整后的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是在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总额度内,担保总额度并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2013年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被担保人名称 | 担保债权 | 股东大会批准担保金额 | 本年实际担保金额 | 调整后担保金额 | 备注 |
| 热电集团 | 光大银行 | 4,000 | 4,000 | 4,000 | 不变 |
| 热电集团 | 农业银行 | 4,000 | 0 | 0 | 取消 |
| 热电集团 | 国家开发银行 | 6,000 | 0 | 0 | 取消 |
| 热电集团 | 华夏银行 | 3,000 | 2,000 | 2,000 | 调减 |
| 热电集团 | 营口银行 | 8,000 | 7,000 | 12,000 | 调增 |
| 热电集团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7,000 | 7,000 | 7,000 | 不变 |
| 热电集团 | 渤海银行大连分行 | 4,000 | 4,000 | 4,000 | 不变 |
| 热电集团 | 招商银行 | 2,000 | 3,000 | 3,000 | 调增 |
| 热电集团 | 建设银行 | 23,000 | 10,000 | 10,000 | 调减 |
| 热电集团 | 盛京银行大连五四广场支行 | 0 | 5,000 | 5,000 | 新增 |
| 热电集团 | 大连农商银行 | 5,000 | 5,000 | 5,000 | 不变 |
| 热电集团 | 南洋银行 | 0 | 5,700 | 5,700 | 新增 |
| 热电集团 | 大连银行 | 0 | 3,000 | 3,000 | 新增 |
| 热电集团 | 浙江商业银行沈阳分行 | 0 | 3,000 | 3,000 | 新增 |
| 总 计 | 66,000 | 58,700 | 63,700 |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调整担保事项符合实际情况,担保方式及总额度未超出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核准范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此次调整担保事项符合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11月30日,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7,650万元,占公司2013年11月末经审计净资产6.75亿元的85.37%,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