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3-035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26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 9 名,代表股份 342,138,98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 931,455,025股的 36.73 %。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一奎先生主持,公司聘请的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高其品先生因身体原因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李丽女士、蔡立东先生因公务未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以及部分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议案;
同意 337,347,674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票反对,4,791,313票弃权,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
2、审议通过了通化东宝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的议案。
同意 337,347,674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票反对,4,791,313票弃权,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向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向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2.5亿元,期限自提供借款之日起2年。
资金占用费率按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同收取。
资金用途:在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原址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同意 337,347,674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票反对,4,791,313票弃权,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
2、审议通过了向通化东宝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向通化环保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2.5亿元,期限自提供借款之日起 2 年。
资金占用费率:按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同收取。
资金用途:在通化东宝永健制药有限公司原址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同意 337,347,674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票反对,4,791,313票弃权,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5亿元贷款额度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向银行提出项目资金贷款金额5亿元,将贷款金额分别借给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
同意 337,347,674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票反对,4,791,313票弃权,弃权票数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淑芬、李宗毅 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3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