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2013--03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12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公司所有董事,会议于2013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 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2013--031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近日收到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关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函》,获悉中瑞岳华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浩华”)合并成立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合并协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后,原中瑞岳华全部员工及业务将转移至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为客户提供服务。
2013年5月22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中瑞岳华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此次中瑞岳华的合并及更名涉及主体资格的变更,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此次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 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临2013--032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1月14日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召开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 13:3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7日
●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建华西街一号中国一重宾馆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3:30
2、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建华西街一号中国一重宾馆
4、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7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股东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参加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14年1月7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有权委托他人持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股东参加会议方法
1、股东大会登记: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14日下午13:00-13:30。为保证会议正常表决,2014年1月14日下午13:3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及表决。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西建华西街一号中国一重宾馆。
(四)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为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452-6805591
传 真:0452-6810077
(五)附件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代表 出席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议案 |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
注:上述委托事项,委托人应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框内划“○”或“√”,作出投票指示;如果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