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50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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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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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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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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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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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止日期为2013年9月30日。本基金于2005年11月16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05年11月16日至2006年5月15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资产总值中扣除。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与基金运作有关费用列示”中(3)-(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1)场内申购
投资者场内申购需缴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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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申购份额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不足1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场外申购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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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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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后端申购费用。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前端申购费率)
前端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用
投资者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定为0.5%。
场内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总额、净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场外赎回金额计算:
如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3、转换费用
(1)前端转前端
前端基金转换费用将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和电话委托系统对使用除招商银行借记卡直接支付方式外的前端基金转换费的补差费实施4折费率优惠,对使用招商银行借记卡直接支付方式的前端基金转换费的补差费实施8折费率优惠。
(2)后端转后端
后端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当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费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注: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注册登记在深圳中登下的、且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中登基金的转换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若办理机构有变动,请以相关公告为准。
对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其后端收费模式下份额之间互相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3)对于养老金客户基金转换,如在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基金间转换,则按特定申购费率之间的价差进行补差,如转换的两只基金中至少有一支为非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基金,则按照原申购费率之间的价差进行补差。详见本公司2013年2月7日公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的各类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对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5、“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本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场所、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基金转换的费用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6、“十、基金的投资”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2013年9月30日。
7、“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3年9月30日,并更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8、“十八、风险揭示”部分在声明中对本基金的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9、“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应披露事项予以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0023 | 民生转债 | 350,000 | 37,033,500.00 | 1.07 |
| 2 | 080311 | 08进出11 | 300,000 | 29,916,000.00 | 0.86 |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1,658,763.27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9,955,025.12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766,452.80 |
| 5 | 应收申购款 | 1,461,568.25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13,841,809.44 |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0023 | 民生转债 | 37,033,500.00 | 1.07 |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05.11.16-2005.12.31 | 2.28% | 0.19% | 5.54% | 0.55% | -3.26% | -0.36% |
| 2006.1.1-2006.12.31 | 134.37% | 1.27% | 77.12% | 0.98% | 57.25% | 0.29% |
| 2007.1.1-2007.12.31 | 101.45% | 1.86% | 98.58% | 1.61% | 2.87% | 0.25% |
| 2008.1.1-2008.12.31 | -47.34% | 2.29% | -49.44% | 2.09% | 2.10% | 0.20% |
| 2009.1.1-2009.12.31 | 75.80% | 1.58% | 61.80% | 1.42% | 14.00% | 0.16% |
| 2010.1.1-2010.12.31 | 19.37% | 1.41% | -6.64% | 1.09% | 26.01% | 0.32% |
| 2011.1.1-2011.12.31 | -25.30% | 1.15% | -17.46% | 0.91% | -7.84% | 0.24% |
| 2012.1.1-2012.12.31 | 6.27% | 1.25% | 6.35% | 0.87% | -0.08% | 0.38% |
| 2013.1.1-2013.6.30 | 0.63% | 1.29% | -7.71% | 1.03% | 8.34% | 0.26% |
| 2013.7.1-2013.9.30 | 17.35% | 1.29% | 7.64% | 0.97% | 9.71% | 0.32% |
| 2005.11.16-2013.9.30 | 400.32% | 1.56% | 147.21% | 1.32% | 253.11% | 0.24% |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 100万元以上(含) | 1.2% |
| 1000万元以上(含) | 1000元/笔 |
|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前端申购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 100万元以上(含) | 1.2% |
| 1000万元以上(含) | 1000元/笔 |
| 持有时间 | 后端申购费率 |
| 1年以内(含) | 1.8% |
| 1年—3年(含) | 1.2% |
| 3年—5年(含) | 0.6% |
| 5年以上 | 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