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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3-1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6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没有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27日,公司接第二大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5,888,1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4%,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及其配偶持有100%的股权,以下简称“天通高新”)通知,该股东于2013年12月24日购回了参与中信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的2158万股天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66%。本次购回后,天通高新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将由4.4%增加至8.06%,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购回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交易前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变动后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天通高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888,1754.447,468,1758.06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详见“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3-057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同意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收储公司位于海宁市盐官镇郭店建设路11号原厂区的工业用地和地面建筑及其附属物事宜(详见2013年12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收到了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支付的10%收储补偿款,即420万元(详见2013年12月2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2013年12月27日,公司与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的交接、过户手续已完成,并已收到土地补偿款余款3780万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收到海宁市盐官镇人民政府支付的全部土地补偿款,合计人民币4200万元,本次土地收储的相关事项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通股份

    股票代码:6003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持股变动性质: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3年12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收购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管理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通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董事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

    天通股份: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人民币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海宁市海宁经济开发区双联路129号

    3、法定代表人:潘建清,性别:男,国籍:中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持有天通股份8.11%的股份,为天通股份的第一大股东,现任天通股份董事长兼总裁。

    4、注册资本:壹亿元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1000046563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济性质:民营

    8、主要经营范围:高新技术、贸易业投资开发;电子产品批发、零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技术推广服务。

    9、经营期限:1999年7月28日至2019年7月27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33048171546487X

    11、股东:潘建清、杜海利

    第三节持股目的

    本次股份增加为通过中信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的2158万股天通股份到期购回。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天通高新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天通股份的计划:

    中国证监会于2013年10月19日出具了《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32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新股,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天通高新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5,000万股,杜海利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1,000万股。

    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则视情况而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天通高新于2013年12月24日购回了通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的2158万股天通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交易前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变动后持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天通高新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888,1754.447,468,1758.0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除本报告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建清先生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备查文件

    1、天通高新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文本及本报告书提及的有关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海宁市
    股票简称天通股份股票代码60033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浙江省海宁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购回参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售出的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25,888,175股 持股比例:4.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47,468,175股 变动比例:8.06%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潘建清

    日期: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