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偿还垫付对价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东偿还垫付对价的公告
2013-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3-30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偿还垫付对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2月22日经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3月28日实施。
为保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先行代为垫付应由浙江永加县桥头镇坦头皮件厂所支付的对价4,812股。2006年6月15日,公司对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转增6股的分配方案,2008年5月9日,公司对全体股东实施了每10股转增4股的分配方案,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代垫的对价股数调整为10,779股。
2013年8月9日,浙江永加县桥头镇坦头皮件厂被永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注销。经浙江省温州市浙南公证处公证,浙江永加县桥头镇坦头皮件厂持有的公司36,960股股份全部由股东叶正朋承继。2013年11月21日,叶正朋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
2013年12月6日,叶正朋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垫付偿还协议》,该协议约定的垫付对价偿还方式与公司披露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一致。根据协议,叶正朋应向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垫付的10,779股股份及该股份产生的现金红利。
偿还对价股份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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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