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6 证券简称:桂冠电力 公告编号:2013-060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控股子公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贷款期限:3年(2013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26日)
● 贷款利率:5.535%
● 无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为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优势,利用筹措的低成本资金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电力运营,降低其运营资金成本。2013年12月27日,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冠电力)与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桂冠电力将自有资金20,000万元人民币委托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给控股子公司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岩滩公司),委托贷款期限3年,贷款年利率5.535%, 无担保,用作岩滩二期扩建项目用款。
该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3年6月20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发放不超过50亿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接受委托贷款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岩滩公司。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方: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
注册资本:2,280,449,514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蔡哲夫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和管理水电站、火电厂和输变电工程,独资、联营开办与本公司主营有关的项目、电力金融方面的经济技术咨询等。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名称:大唐岩滩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办公地点:广西南宁市安吉路2号
法定代表人:戴波
注册资本:85,112.95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水力、电力建设的投资,运营及管理等。
控股股东: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
2、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岩滩公司主营水力发电业务,2010-2012年末水电装机容量均为121万千瓦;总资产分别为227353、304667、354518万元;净资产分别为162627、187620、207404万元;上网电量分别为60.07、52.07、57.95亿千瓦时;收入分别为77154、70782、8000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28867、24993、29784万元。
3、委托贷款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岩滩公司是桂冠电力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70%);产权、业务、资产独立完整;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岩滩公司董事会聘任。
4、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12年末的财务指标(经审计):总资产354518万元,净资产207404万元,营业收入80009万元,净利润29784万元; 2013年9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405255万元,净资产211089万元,营业收入48088万元,净利润16473万元。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款:20,000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岩滩二期扩建项目用款。
3、委托贷款期限:3年(2013年12月27日--2016年12月26日)。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5.535%。
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1、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是提高公司整体资金运营效率,有力的保障了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2、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公司实行资金的统一协调管理,对资金实行一体化筹集和管控安排,委托贷款实现了整体资金效益的提升,及时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建设的资金需要。同时,委托贷款业务将通过信贷征信系统内进行监管,对借款人违约加大了约束性。
六、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为0、逾期金额为0。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