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5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23日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骆亚君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
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专项披露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专项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5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2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专项披露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专项披露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5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国债逆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公司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安排,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国债逆回购品种。
4、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收益与风险
1、国债逆回购交易收益
国债逆回购利率一般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2、国债逆回购交易风险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产生相应影响;
(2)利率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国债逆回购交易在初始交易时收益的大小即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的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对交易无影响。
(3)操作风险:在具体开展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国债逆回购交易的有关信息,将可能导致投资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目前,国债逆回购品种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期限。由于该产品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入于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交易,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2、公司证券部为国债逆回购交易的具体经办部门。公司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并让参与投资的人员充分理解国债逆回购交易的风险。
3、公司财务部为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资金管理部门。
4、公司审计部为国债逆回购交易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国债逆回购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为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明星电缆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明星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债券逆回购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国债逆回购交易的计划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5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固定资产
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2012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募投项目为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公司建设的募投项目对各个产品进行集中的整体布局、集中建设,本项目引进国外先进、高效的成套工艺设备,与原有生产工艺及设备相比,水平先进、过程合理,其中关键设备全部为进口设备,设备性能良好,整体运营效率和状态保持良好,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用寿命要比公司原有设备显著提高。募投项目中的房屋及建筑物工程均委托具备国家甲级建筑设计院进行设计,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同时各项工程均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具备甲级资质招标代理公司及甲级工程监理公司参与工程招投标及工程监督管理,经过招投标选中施工单位是具备国家特级施工资质的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公司严格履行了相关招标、建设、监理及验收程序,建筑质量比原有的有很大提高,预计使用年限会较长。基于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加公允、适当地反映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新增的房屋及建筑物和专用设备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并相应调整折旧年限。
1、变更日期: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2、变更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对2014年度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及专用设备按照调整后的预计使用年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013年及之前的房屋建筑物及专用设备按照原折旧年限计提折旧。
3、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变更比较表
| 类 别 | 变更前折旧年限(年) | 变更后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10~20 | 10~30 | 5.00 |
| 机器设备 | 5~10 | 5~15 | 5.00 |
| 运输设备 | 5~10 | 5~10 | 5.00 |
| 电子设备 | 5 | 5 | 5.00 |
| 其他设备 | 5 | 5 | 5.00 |
4、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保持不变。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的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属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将更为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