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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4-001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以专人送达与邮件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传真)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表决的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建设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总投资估算5998万元,由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公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4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与表决的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杨帆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增补杨帆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第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30日

    附:杨帆女士简历:

    杨帆女士:1980年12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中铁外服公司会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现任哈尔滨东盟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4-003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413号)文核准,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长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6,616.7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2.8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5,113.8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4月12日到账,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3)010320-2号验资报告。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额截至2013年12月24日累计投入金额投入进度(截至2013年12月24日)
    南昌综合客运枢纽工程20,295.6120,295.618769.9843.21%
    南昌高新客运站建设项目10,447.009,090.10125.311.37%
    江西长运综合物流中心8,922.735,771.151609.9227.90%
    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9957.0099.57%
    合计49,665.3445,156.8620462.21 

    截至2013年12月24日,募集资金账户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1932190931479159.9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7919000073107025.2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15022110293001052634229.6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昌北支行360010508000525104077656.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铁路支行360010507700525046334096.35
    合计 25,147.39

    截至2013年12月24日,公司共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462.21万元,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0,462.21万元。截至2013年12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5,147.39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495.73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6%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50万元。

    公司将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借用资金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补充的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审核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西长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

    江西长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额度为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于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或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江西长运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西长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备查文件

    1、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61 证券简称: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临2014-004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背景情况与项目概述

    因铁路杭南长客运专线正在建设当中,预计于2014年建成通车。根据《萍乡市综合交通运输规划》,杭南长客运专线萍乡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由高铁萍乡北站和公路客运站两站合一组成。建成后的萍乡北站枢纽工程以高速铁路站、长途客运站为核心功能,集城铁、长途客运站、公交枢纽站、社会停车场、出租车营业站、旅游客运等多种交通功能以及商业、商务办公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对外交通与市内交通之间的转换和不同客运方式的有效衔接,保证客运连续性。

    杭南长客运专线萍乡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定位为萍乡市的重要对外交通门户和区域性的综合交通枢纽,实现城际、城市、城乡交通一体化的综合客运站,构建区域性城市的有力支撑,是萍乡市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动力源,是城市“北扩南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萍乡与环鄱阳湖、长株潭、珠三角、长三角、闽东南以及武汉都市圈等交通联系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萍乡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的关键项目。

    为给即将开通的铁路杭南长客运专线提供配套服务,实现公路旅客运输与其他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完善各方式间有序分流和无缝连接,萍乡长运拟在萍乡市田中片区中心区块建设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

    本次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投资主体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萍乡市经济开发区安源中大道10号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胡建萍

    主营业务: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客运出租运输、县内定线旅游、县际定线旅游、县内非定线旅游、县际非定线旅游、一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汽车配件及轮胎销售、停车服务等。

    截止2013年6月30日,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830.47万元,净产为3,622.96万元,2013年1-6月共实现净利润202.78万元。

    三、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单位: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田中片区中心区块,项目北靠高站路,与高铁萍乡北站相邻;西为火车站交通集散广场;南为吴楚北大道;东临站东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9.23亩。

    5、建设周期:18个月

    6、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估算为599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3425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3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93万元,预备费118万元。

    7、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所需资金由萍乡长运自筹资金解决。

    8、主要经济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指标名称税前税后
    1财务内部收益率(%)12.2%9.2%
    2项目财务净现值(ic=6%)(万元)27581406
    3静态投资回收期(年)9.510.8
    4动态投资回收期(年)12.615.3

    9、项目发展前景

    项目按国家一级客运站标准建设客运站及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位于萍乡市经开区田中片区,北靠高站路,与高铁萍乡北站相邻;西为火车站交通集散广场;南为吴楚北大道;东临站东路。与铁路、公交、出租无缝对接,地理区位优势明显。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承担萍乡市及辐射地区居民公路中短途旅客运输的重要枢纽场站。

    “十二五”的开局之年2011年度,萍乡市完成公路旅客发送量约5954万人,比上年增长3%;完成旅客运输周转量154829万人公里,与上年同比增长2.49%。预计2015年萍乡市公路旅客运输量将达8100万人次,2020年将达11902万人次。而随着杭南长客运专线的建成与投入运营,萍乡市将迎来更多的客流和客源。本项目作为综合枢纽,和铁路、公交接驳,使其能够为更大范围的居民出行和铁路换乘旅客提供服务。

    综上所述,项目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所处的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为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四、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萍乡综合客运枢纽站建设项目的资金,由公司子公司江西萍乡长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该综合枢纽站建设项目系杭南长客运专线萍乡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实现公路客运与其他不同运输方式的高效衔接与有序分流。项目所在地紧邻高铁萍乡北站,具备明显的地理区位优势和良好的经济发展前景,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