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1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13年12月3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贷款、信托、股权等融资需要,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如下对外担保(仅限于本公司与子公司相互间以及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不含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1、在公司已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基础上,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60亿元;
2、单笔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
3、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批准担保后应在每季度末向董事会通报,特别重大的担保应在月末向董事会通报。
4、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土地储备,使公司业绩得以持续增长,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参加浙江省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的公开竞买。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拟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风险,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化,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拟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拟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公司拟定于2014年1月17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2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满足公司贷款、信托、股权等融资需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已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基础上,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仅限于本公司与子公司相互间以及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不含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60亿元,且单笔担保不超过15亿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批准担保后应在每季末向董事会通报,特别重大的担保应在月末向董事会通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一、本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预计对控股子公司的新增融资担保情况概述:
1、对宋都集团新增担保20,000万元,用于集团运营。
2、对杭州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80,000万元,用于晨光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运营。
3、对杭州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80,000万元,用于东郡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运营。
4、对桐庐桐郡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0,000万元,用于桐庐桐郡项目的开发运营。
5、对桐庐大奇山郡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50,000万元,用于大奇山项目的开发运营。
6、对南京南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40,000万元,用于南京南郡项目的开发运营。
7、对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新增担保60,000万元,用于印象西湖住宅项目的开发运营。
8、对香悦郡置业有限公司新增担保160,000万元,用于香悦郡项目的开发运营。
二、被担保人、担保基本情况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1、对宋都集团提供担保20,000万元
宋都集团注册资本7,5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1,202.93万元,净利润43,920.91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105,406.42万元;截至2013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1,654.79万元,净利润1,836.89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净资产107,243.31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集团运营。
2、对杭州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融资80,000万元
杭州恒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4,9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902.50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71,606万元;截至2013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764.51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净资产70,841.49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晨光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运营。
3、对杭州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80,000万元
杭州永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2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814.81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88,846.45万元;截至2013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038.83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净资产87,807.62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东郡国际花园项目的开发运营。
4、对桐庐桐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0万元
桐庐桐郡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及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9.85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7,966.44万元;截至2013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9.59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净资产7,956.85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桐庐桐郡项目的开发运营。
5、对桐庐大奇山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50,000万元
桐庐大奇山郡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出售;房屋租赁。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924.34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16,423.22万元;截至2013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1,050.78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净资产15,372.44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大奇山郡项目开发,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
6、对南京南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140,000万元
南京南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2.59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1,997.41万元;截至2013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458.68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净资产19,538.74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南京南郡项目的开发运营。
7、对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60,000万元
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出售;房屋租赁。2012年主营业务收入69,168.42万元,2012年净利润 5,313.82万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净资产23,970.96万元;截至2013年9月,主营业务收入5,046.15万元,净利润192.15万元,截至2013年9月30日,净资产24,163.11万元;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合肥印象西湖一期、二期项目的开发运营,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额度的担保。
8、对香悦郡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160,000万元
香悦郡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份,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11日,目前公司尚处于注册成立阶段;被担保资金主要用于香悦郡项目的开发。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在已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基础上,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预计新增对外担保(仅限于本公司与子公司相互间以及各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不含对本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60亿元,且单笔担保不超过15亿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董事长在额度内批准担保后应在每季末向董事会通报,特别重大的担保应在月末向董事会通报;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不超过上述已审批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均为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且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开发等生产经营,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20,972.125万元,占本公司2013年9月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189.91%,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实际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而应承担的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3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30,会期半天。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9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5日
(五)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开会方式
(六)现场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15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2、审议《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审议《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4、审议《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5、审议《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6、审议《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5层
联系电话: 0571-86759621 联系传真:0571-86056788
联 系 人: 王甲正
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参加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该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示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示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示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4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1日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5楼会议室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应当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示范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