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特别报道
  • 5:新闻·市场
  • 6:新闻·公司
  • 7:专版
  • 8:评论
  • A1:特刊
  • A2:特刊
  • A3:特刊
  • A4:特刊
  • A5:特刊
  • A6:特刊
  • A7:特刊
  • A8:特刊
  • B1: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常州新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暨甘肃179.50MW项目光伏电站EPC合作的公告
  •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4年1月2日   按日期查找
    B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36版:信息披露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常州新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暨甘肃179.50MW项目光伏电站EPC合作的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安源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4-001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销公司无形资产中部分专有技术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无形资产中专有技术的规定,公司对部分研发投入以项目成果的形式进行了资本化。随着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部分已经资本化的专有技术已不能继续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本着审慎性原则,同意公司将该部分专有技术进行转销,本次转销的专有技术无形资产净值合计14,837,586.84元。本次转销无形资产将会导致公司2013年度非经营性损益减少14,837,586.84元。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增加7亿美元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持续发展,充分利用香港市场低成本融资机会,节约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为香港长虹提供7亿美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长虹中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美元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虹中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东长虹”)持续发展,充分利用海外低成本融资机会,节约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为中东长虹提供5000万美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第二、三项决议事项审议通过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同时,香港长虹、中东长虹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第二、三项决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14-002号

      债券代码:126019 债券简称:09长虹债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3年12月30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增加7亿美元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长虹中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00万美元信用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长虹”) 提供7亿美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三年;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长虹中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东长虹”)提供5000万美元的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香港长虹成立于2005年;注册地:中国香港;注册资本:2572.71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邬江;公司主要从事家用电器、电子元器件进出口贸易业务。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36,946.67万港元,负债总额501,658.87万港元,资产负债率93.43%,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长虹中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中东长虹成立于2010年;注册地:迪拜;注册资本:100万迪拉姆;法定代表人:潘林兴;公司主要从事彩电、空调、手机等家用电器的进出口贸易、本地销售、售后等业务。截至201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8,239,504.22元迪拉姆,负债总额57,227,169.44元迪拉姆,资产负债率98.26%,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本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香港长虹和中东长虹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本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的额度为人民币260,326.33万元和美元110,500万元,合计934,641.53万元人民币(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3年12月30日公布的中间价1美元兑换人民币6.1024元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96%。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直接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224,000万元人民币和110,500万美元,包括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担保12,5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担保4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担保4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广东长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担保12,5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91,0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锐电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虹欧显示器件有限公司担保80,000万元人民币和14,500万美元,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民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担保4,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担保10,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担保3,000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担保2,000万元人民币,为全资子公司长虹中东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担保5,000万美元。

      以上担保金额为公司对外担保上限,具体担保以实际贷款金额为准。

      (二)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3,983.53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持有的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比例28.81%计算,欧元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2013年12月30日公布的中间价1欧元兑换人民币8.3884元折算)。

      (三)本公司合并的控股子公司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电器”)对外担保金额为19,033.2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美菱电器2013年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美菱电器股权比例24.88%计算)。

      (四)本公司下属公司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3,309.60万元人民币(该担保金额按目前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乘以本公司通过香港长虹、港虹实业等公司间接持有的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47.28%计算)。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