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定制账户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将自2014年1月2日起继续开展嘉实定制账户投资管理费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活动
凡在2014年6月30日前开通定制账户的客户,除“避风港”策略外,其他定制账户策略的投资管理费均按照年费率1%收取,不受资产总额的限制。
“避风港”账户仍收取固定账户管理费(即《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1号)第四十九条所述增值服务费),固定费用为1元,在投资者完全退出该账户时一次性收取。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电话费)
客服邮箱:service@jsfund.cn
客服传真:(010)65182266
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关于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办理
直销柜台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基金名称 | 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 |
| 基金简称 | 嘉实活期宝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000464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12月18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4年1月3日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4年1月3日 |
注:投资者范围: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公告的转换业务仅适用于在直销柜台上办理的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的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B之间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转换业务
3.1 转换费率
本基金与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B之间互转时,不收取转换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E
其中,B 为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以下为举例说明:
假定投资者在 T 日持有2,000份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其在T日转出1,000 份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转入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则净转入金额和转入份额计算如下:
净转入金额=1000×1=1000元
转入份额=1000/1=1000份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的时间:投资者需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均为开放日的当日,方可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的原则:
①采用份额转换原则,即基金转换以份额申请;
②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③本次公告的转换业务仅适用于在直销柜台上办理的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的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B之间的转换业务;
④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更改上述原则,但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3)基金转换的程序
①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转换的申请。
投资者提交基金转换申请时,帐户中必须有足够可用的转出基金份额余额。
②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在规定的基金业务办理时间段内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的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不晚于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日及之后查询成交情况。
(4)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时,由本基金转换到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B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由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B转换到本基金时,最低转出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或调整上述基金转换的有关限制并及时公告。
(5)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减少转出基金份额、增加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于开始实施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转换与巨额赎回
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本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本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部分转出申请的情况下,对未确认的转换申请将不予顺延。
(7)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①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转入申请:
(a)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转换申请;
(c)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转换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e)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f)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②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出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转出款项:
(a)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转出款项;
(b)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c)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d)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f)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e)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③如发生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本公告中未予载明的事项,但基金管理人有正当理由认为需要暂停接受基金转换申请的,应当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本次公告开放的本基金转换业务仅适用于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具体销售机构如下: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 ||
| 电话 | (010)65215588 | 传真 | (010)65215577 |
| 联系人 | 赵虹 |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23楼01-03单元 | ||
| 电话 | (021)38789658 | 传真 | (021)68880023 |
| 联系人 | 鲍东华 |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30H | ||
| 电话 | (028)86202100 | 传真 | (028)86202100 |
| 联系人 | 王启明 |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T1-1202 | ||
| 电话 | (0755)25870686 | 传真 | (0755)25870663 |
| 联系人 | 周炜 |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A座3502室 | ||
| 电话 | (0532)66777766 | 传真 | (0532)66777676 |
| 联系人 | 陈建林 |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313室 | ||
| 电话 | (0571)87759328 | 传真 | (0571)87759331 |
| 联系人 | 徐莉莉 |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5层04单元 | ||
| 电话 | (0591)88013673 | 传真 | (0591)88013670 |
| 联系人 | 吴志锋 |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座4202室 | ||
| 电话 | (025)66671118 | 传真 | (025)66671100 |
| 联系人 | 简斌 |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2415-2416室 | ||
| 电话 | (020)87555163 | 传真 | (020)81552120 |
| 联系人 | 庄文胜 | ||
5.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直销柜台转换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