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聘请的 2013年度审计机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事项的函》,该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在财政部及证监会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上海市财政局沪财会[2013]71号批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后事务所全称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将于2014年1月1日开始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后,原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期限、经营范围、经营业绩连续计算,执业资质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质相应延续。转制后的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和中央企业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基于上述规定,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构成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同时,2013年度公司的审计报告出具单位名称变更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2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月2日,本公司接第二大股东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茂企业”)通知,世茂企业将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03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月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月2日。上述质押已于2014年1月2日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本次质押式回购交易不会影响世茂企业对公司的投票权、表决权。
截止目前,世茂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总计为23,952.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46%),其中质押股份数为15,153.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5%)。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