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1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1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上午10:00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4年1月20日上午10: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5日
6、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4号公司办公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该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董事孟凯
1-2 选举董事訚肃
1-3 选举董事孟勇
1-4 选举董事万钧
1-5 选举董事申伟
1-6 选举董事王挺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 选举董事荆林波
1-8 选举董事郭民岗
1-9 选举董事夏维朝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该议案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2-1 选举监事刘小麟
2-2 选举监事陈蕾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4年1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4年1月16日----2014年1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4号公司办公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登记须在2014年1月16日下午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五、会务联系: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4号公司办公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李强、安鑫
联系电话/传真:010-88137599
六、其他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 议案一 | 《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 | 同意票数 | ||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
| 1 | 孟凯 | |||
| 2 | 訚肃 | |||
| 3 | 孟勇 | |||
| 4 | 万钧 | |||
| 5 | 申伟 | |||
| 6 | 王挺 | |||
| 独立董事候选人姓名 | 同意票数 | |||
| 1 | 荆林波 | |||
| 2 | 郭民岗 | |||
| 3 | 夏维朝 | |||
| 议案二 | 《关于监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 | |||
|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姓名 | 同意票数 | |||
| 1 | 刘小麟 | |||
| 2 | 陈蕾 | |||
| 议案三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注:
① 选举董事和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投票。
② 对议案一表决时,分两次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累积投票选举。
③ 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监)事候选人。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根据所得赞同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当选董(监)事。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湘鄂情 公告编号:2014-2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12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公司《股权质押公告》(2013-84)。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导致上述公告第二行至第三行“克州湘鄂情将其持有的3,000股股份质押给广东羚亚投资有限公司”表述有误,应更正为“克州湘鄂情将其持有的3,000万股份质押给广东羚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上更正不影响上述公告的其他部分内容。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