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监2014-00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1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3日在东北证券大厦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有2名监事以书面授权委托的形式出席会议,其中:监事高宝祥委托监事长唐志萍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王化民委托监事刘树森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监事会会议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长唐志萍女士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6名,职工监事3名。3名职工监事綦韬先生、李雪飞先生、田树春先生已由公司第一届员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提名唐志萍女士、刘树森先生、王化民先生、田奎武先生、滕旭旺先生、何建芬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并结合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四日
附件: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一、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唐志萍女士:195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经济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吉林省松江河林业局财务科会计,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党委常委;吉林省商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吉林省贸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局长、党组书记。2010年5月退休。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
唐志萍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树森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生,正高级会计师,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吉林省第一建筑公司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
刘树森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会计师,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王化民先生: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员,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吉林工业大学财务会计系主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研究院院长、副总经济师。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
王化民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经济师,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田奎武先生: 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长春市劳动模范。曾任长春税务学院金融学讲师;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投资银行部经理;北京首证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吉林金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田奎武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滕旭旺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经理、资金市场部经理、证券信托部总经理。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市场总监、上海信托部总经理。
滕旭旺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东市场总监、上海信托部总经理,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何建芬女士:195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东北电力设计院财务科长、财务处长助理;长春北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长春世纪天盛实业发展公司财务总监。
何建芬女士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1.綦韬先生:1971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会秘书;新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春东风大街营业部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朝外大街营业部总经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长春解放大路营业部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
綦韬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李雪飞先生:1972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银河证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交易部经理;亚洲证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交易部经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自由大路证券营业部、同志街第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
李雪飞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田树春先生:197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长春会计师事务所部门副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
田树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0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14年1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3日(星期一)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五)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7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4年1月13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需逐项审议)
| 1.1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票数为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8) |
| (1)矫正中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2)杨树财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3)崔 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4)宋尚龙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5)孙晓峰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6)李廷亮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7)高福波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8)邱荣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 1.2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票数为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5) |
| (1)王国刚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 (2)姚景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 (3)贺 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 (4)宋 白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 (5)龙 虹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需逐项审议)
| 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表决票数为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6) |
| (1)唐志萍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 (2)刘树森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 (3)王化民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 (4)田奎武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 (5)滕旭旺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 (6)何建芬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4年1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 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会议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4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洋、黄野秋
2.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05室
3. 邮政编码:130021
4. 联系电话:(0431)85096806、85096807
5. 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四、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四日
附件: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月20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序号 | 表决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 — | ||
| 1.1 |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适用于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数为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8) | ||
| (1) | 矫正中 | |||
| (2) | 杨树财 | |||
| (3) | 崔 伟 | |||
| (4) | 宋尚龙 | |||
| (5) | 孙晓峰 | |||
| (6) | 李廷亮 | |||
| (7) | 高福波 | |||
| (8) | 邱荣生 | |||
| 1.2 | 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适用于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数为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5) | ||
| (1) | 王国刚 | |||
| (2) | 姚景源 | |||
| (3) | 贺 强 | |||
| (4) | 宋 白 | |||
| (5) | 龙 虹 | |||
| 2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适用于累积投票制 (表决票数为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6) | ||
| (1) | 唐志萍 | |||
| (2) | 刘树森 | |||
| (3) | 王化民 | |||
| (4) | 田奎武 | |||
| (5) | 滕旭旺 | |||
| (6) | 何建芬 | |||
| 3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注: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董事、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议案1、2表决方法如下:
① 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8;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5;股东在选举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6。
② 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可以将拥有的表决票集中投向其中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8人;股东在选举独立董事时可以将拥有的表决票集中投向其中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5人;股东在选举监事时既可以将拥有的表决票集中投向其中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6人。但股东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总表决票数,否则视为弃权。
(2)议案3表决方法为: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〇”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〇”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〇”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东名称(签章):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4-00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2月31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3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3人。董事宋尚龙由于出差委托董事孙晓峰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廷亮由于出差委托董事孙晓峰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高福波由于出差委托副董事长杨树财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邱荣生由于出差委托副董事长杨树财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国刚由于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李恒发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矫正中先生主持,公司7名监事和2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8名,独立董事5名。提名矫正中先生、杨树财先生、崔伟先生、宋尚龙先生、孙晓峰先生、李廷亮先生、高福波先生、邱荣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国刚先生、姚景源先生、贺强先生、宋白女士、龙虹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提名程序和拟任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将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在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并结合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并结合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提议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公司监事会提交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四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矫正中先生:1950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中国证券业协会咨询委员会委员。曾任吉林省财政厅工交企业财务处副处长(正处长级);吉林省长岭县副县长;吉林省财政厅文教行政财务处处长;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兼吉林省地税局局长;吉林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副省长,兼吉林市代市长、书记。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矫正中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杨树财先生: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党委副书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树财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崔伟先生: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级秘书,中国证监会党组秘书、秘书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副行长、党委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汕头中心支行行长、党委书记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中心支局局长,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副局长兼党委委员、局长兼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协调部副主任兼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召集人。现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吉林大学商学院教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理事、东方汇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崔伟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宋尚龙先生:195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吉林省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二道区第九届、第十届人大代表、长春市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被评为长春市创业先锋、吉林省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杰出企业家、吉林省十大风云人物、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功臣、吉林省高级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008年、2013年9月当选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第八届、第九届副会长。曾任长春市二道区城建局副局长;长春龙达建筑实业公司总经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吉林大学首届董事会董事。
宋尚龙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孙晓峰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研究生,研究员,长春市政协委员。曾任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学讲师;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投资部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李廷亮先生:1952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省体改委股份制工作处处长;吉林省股份制企业协会秘书长;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书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廷亮先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书记,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高福波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白山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党委书记;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党委委员。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福波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邱荣生先生:195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吉林省财政厅预算处副处长;香港振兴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省财政厅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技改处处长、财政委托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副书记。现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邱荣生先生为公司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国刚先生:195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研究员。曾任南京大学教授;中国华夏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王国刚先生与公司或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姚景源先生:1950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副处长、商业部政策研究室副处长、国际合作司处长、副司长;安徽省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等职务。
姚景源先生与公司或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贺强先生:195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贺强先生与公司或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宋白女士:195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国家计委中国计划出版社副处长、处长;中国证监会信息监管部调研员,党委办公室综合处处长、助理巡视员,派出机构协调部副主任,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专员。
宋白女士与公司或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龙虹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助教、支部委员,管理学院讲师、室副主任、支部委员、支部书记、院工会委员,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室主任、系副主任、支部书记、院工会副主席;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综合管理部总经理。现任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龙虹女士与公司或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