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14-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1月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玉仙女士的通知,尤玉仙女士于2014年1月6日至2014年1月7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22%。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方式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尤玉仙 | 2014年1月6日 | 13.32 | 大宗交易 | 300 | 1.0061 |
尤玉仙 | 2014年1月7日 | 13.71 | 大宗交易 | 300 | 1.0061 |
合计 | - | - | 600 | 2.0122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股 | 减持后持股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尤玉仙 | 个人账户 合计持股 | 6045.4 | 20.2739 | 5445.4 | 18.2617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1 | 1511.35 | 5.0685 | 911.35 | 3.056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34.05 | 15.2054 | 4534.05 | 15.2054 |
注1:尤玉仙女士所持无限售股数按其个人账户持股总数的25%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尤玉仙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 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尤玉仙女士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后,尤玉仙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尤丽娟、尤友岳、尤友鸾、尤雪仙、章棉桃、苏凤娇构成一致行动人。
4、 本次减持股东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减持前,公司已于 2013 年 11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证明。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