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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0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 4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烟台开发区成立销售公司,建立MDI、TPU、MDA、HDI、IPDA、水性聚氨酯、石化等产品的国内统一销售平台,给客户提供更具规范性、更具竞争力的标准化服务。

    拟新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200万元人民币,新公司拟注册名称为“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品、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矿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产品技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以上信息以工商局实际注册情况为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临2014-02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合营企业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临2014-03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临2014-04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以上第二、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0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氯碱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香港)有限公司、万华(美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本次共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39.7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不包括本次对外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人民币总额为615,800万元,美元总额为58,045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1.同意为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同意为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同意为万华化学(宁波)氯碱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同意为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同意为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为氯碱热电项目新增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项目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同意为万华化学(香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提供1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 同意为万华(美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提供6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 同意为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上述担保经公司2014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成立,公司主营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光气、甲醛、液氧、液氮、盐酸、压缩空气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为93,60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013,051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73,566万元,净利润221,209万元。

    2.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13 年 3月21日成立,公司主营水性涂料树脂、聚醚多元醇、改性MDI、胶粘剂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推广、技术服务等。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实收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总资产474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4万元。

    3.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宁波)氯碱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03年8月28日成立,公司主营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氯化石蜡、化工机械的制造;氢气、液氯的充装;无缝气瓶(限氢气)、焊接气瓶(限液氯)的检验;腐蚀品(硫酸)、易燃液体(甲醇、甲苯)的批发、零售;化工技术咨询、服务、化工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9,856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0,065万元,净利润15,232万元。

    4.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佛山)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 2010年 3月 11日成立,公司主营聚氨酯材料及其制品、产品的制造、加工及销售;自营或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除外,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63,306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9,234万元,净利润3,864万元。

    5.被担保人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为我司控股子公司,于2013年1月28日成立,公司主营氯碱化工产品、热电工程、蒸汽、工业用水、食品添加剂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水处理工程;货物、技术进出口,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54,453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6万元。

    6.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香港)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05年12月21日成立,公司主营以化工产品为主的国际贸易经营,收集商业信息,提供商务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为820万美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98,232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折合人民币200,735万元,净利润折合人民币420万元。

    7. 被担保人万华(美国)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06年9月20日成立,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技术引进、咨询等业务,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美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折合人民币为22,322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折合人民币75,699万元,净利润折合人民币-82万元。

    8. 被担保人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为我司全资子公司,于2003年9月2日成立,公司主营开发、制造、销售聚氨酯;销售化工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等,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截止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3,575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2,863万元,净利润664万元。

    (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我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具体关系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无以资产等为标的担保,无反担保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对其担保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不包括本次对外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人民币总额为615,800万元,美元总额为58,045万美元,其中为烟台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提供8亿元人民币担保,其他全部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0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

    公司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对外担保余额:本次共计为公司合营企业提供6亿元人民币的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不包括本次对外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人民币总额为615,800万元,美元总额为58,045万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公司合营企业提供如下担保:

    同意为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贷款授信提供5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承诺为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在6亿元人民币额度内所欠银行债务的50%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该担保以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

    (二)上述担保经公司2014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为我司合营企业,于2013年1月28日成立,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由烟台港西港区发展有限公司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持50%股份。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目前运营烟台港西港区内液体化工码头103#液体化工码头,主要业务为万华化学烟台工业园区内化工企业装卸化工品和石油天然气。

    截止2013年9月30日,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总资产30,417万元。201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66万元。

    (二)上述被担保人为我司合营企业,具体关系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连带责任信用担保,无以资产等为标的担保,以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的反担保为先决条件。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合营企业,主要是依托烟台港西港区优良的港口资源,服务万华烟台工业园项目,为万华化学烟台工业园区内企业装卸液体化工品、石油天然气、煤炭和工业盐;被担保方所需项目资金由其自筹解决,作为股东方万华化学和烟台港西港区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对项目贷款进行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之内,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不包括本次对外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人民币总额为615,800万元,美元总额为58,045万美元,其中为烟台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提供8亿元人民币担保,其他全部为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04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

    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幸福南路7号,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2013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议案: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4年1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提交的议案:

    (2)《关于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对公司合营企业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法定期限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出席现场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21日——2014年1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5)公司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

    邮政编码:264013

    联系人:寇光武 肖明华

    联系电话:0535—6698537

    传真:0535—6837894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7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其续行集会或延期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请在授权意见后面划“√”

    回执

    截至2014年1月20日止,本单位(本人)持有烟台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号:

    单位盖章/股东签名:

    2014年 月 日

    序号议题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2《关于对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对公司合营企业烟台港万华工业园码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