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14-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 年1月7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 年12月27以书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
会议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4 年1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201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深天健 公告编号:2014-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1月7日,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截止2014年1月1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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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一内容刊登在2013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登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议案二内容刊登在2013年10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登载在巨潮资讯网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以普通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二以特别决议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出席会议登记时间用传真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登记时间:2014年1月22日、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及2014年1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前。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405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405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3
联系人:陆炜弘 杨媛媛
联系电话:0755—82992565 82990659
传真:0755—83990006
电子邮箱:luweih2003@163.com yuan0909yichang@163.com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4年1月24日召开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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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