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01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新建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徐新建回避表决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02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12月2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井奇先生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遵循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的原则,不涉及技术方案、实施内容等要素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将持有的“太阳雨”、“四季沐歌”两个商标(包括图形、文字、汉字、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商标)许可给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将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实现合作共赢。本次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损益情况、资产情况和财务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03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4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作部分变更,同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原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变更后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消毒杀菌器具、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卫生洁具、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采暖炉、取暖器、电热水器、燃气具、电动车、模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修改《公司章程》
原章程:第二章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修改为:第二章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采暖系统、太阳能空调系统、热泵及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照明器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消毒杀菌器具、空气净化设备、水净化设备、卫生洁具、五金机电、建筑材料研发、生产;采暖炉、取暖器、电热水器、燃气具、电动车、模具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时调整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04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该项目可能面临政策的变化,外汇走势波动和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的风险,
2、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本次投资项目尚需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备案,未来还可能面临国家经济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暂未定,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拟为1亿元港币,公司持有100%投资比例,注册地为香港。
经营范围:贸易及投资。
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全票9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3、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规模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不需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设立子公司的目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子公司目的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为推进公司整体战略的实施,公司拟出资在香港设立海外投资平台。
香港拥有世界上最自由的经济体系,法律健全,税负低,在全球最具竞争力经济体排名靠前,既是内地企业走向国际市场的桥梁,也是引进国际先进人才和技术的平台,同时也是内地企业海外的理想投融资平台。
此次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加快加强国际化步伐的战略发展规划,子公司成立后,将进一步延伸公司的业务范围,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尚需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同时也存在来源于政策的变化,外汇走势波动和全球经济的不稳定性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加强经济政策和外汇走势的研究分析,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决策科学性努力将风险降至最低,从而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从长远来看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不会对公
司的主业经营和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05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出东方”或“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86号文《关于核准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日出东方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 万股,每股面值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21.5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5,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422,351.9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27,577,648.05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57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公司2013-008号公告披露,公司本次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连云港生产基地年产16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洛阳生产基地年产50万台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等项目。
二、变更项目原来的基本情况以及目前建设情况
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5,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可以形成年产30万台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生产能力,建设期为24个月。
截至2014年1月7日,该项目已投入4,835,687.55元。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变更情况
公司拟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日出东方”)。
广东日出东方成立于2012年7月4日,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万忠,注册地址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五沙居委会五沙新悦路5-6号之二,主营业务为空气能热水器、空气能采暖系统、空气能干燥系统、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热利用产品、太阳能空调、太阳能热发电、太阳能与空气能结合的复合能源供应系统、空调及多联机等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燃气炉具等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不含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应经许可经营的项目)
公司拟以145,164,312.45元(全部来自募集资金)对广东日出东方进行增资,由广东日出东方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将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二)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变更原因
华南地区地处亚热带,气候温暖,光照条件好,却面临着能源紧张以及环境污染的问题,非常适合于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发展。针对这一现状,公司依据自身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尤其是太阳能和空气能方面),提出低排放、微能耗的新型现代化工业概念,建设“微能”生产基地。
为充分发挥公司各种生产资源的规模效应与互补效应,考虑公司“大光热”战略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变更的影响
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不涉及技术方案、实施内容等要素的变更,不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各种生产资源的规模效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变更后存在的风险和对策说明
“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变更后,项目的市场前景,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因市场、技术、经营管理、政策等因素引致的风险均与原项目相同,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相关审核程序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将“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连云港市瀛洲南路东侧”变更为“佛山市顺德区西部产业园”,实施主体由“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日出东方空气能有限公司”。
公司将以145,164,312.45元(全部来自募集资金)对广东日出东方进行增资,由广东日出东方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实施该募投项目,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
(二)独立董事核查相关事项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各种生产资源的规模效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议案在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
本次变更“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各种生产资源的规模效应,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该议案在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意见
1、日出东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系出于市场发展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充分研究论证后的决策,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本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日出东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日出东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日出东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06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商标许可使用的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持有的“太阳雨”、“四季沐歌”两个商标(包括图形、文字、汉字、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商标)许可给公司控股股东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但禁止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从事与日出东方正在进行的相同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热水器及相关配套产品),并按照使用被授权商标的产品年实现净利润的1%计收商标许可使用费。
控股集团现持有本公司57.75%的股权,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控股集团之间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商标使用许可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新建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新能源实业投资、技术开发与服务;展览展示策划、会务会议服务;搪瓷制品、电子器件制造;生物质新能源技术研发等。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新建,税务登记证号码:320705788366170,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新浦经济开发区道浦路东侧长江路北侧。控股股东为徐新建。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关联方。
3、关联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2年底,经审计控股集团的总资产为49亿元,净资产为37亿元,营业收入为33亿元,净利润为4亿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许可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公司已在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太阳雨”、“四季沐歌”两个商标(包括图形、文字、汉字、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商标)。
四、定价政策与依据
依据市场关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一般定价原则,经协商确定,由本公司向控
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按被授权商标的产品年实现净利润的1%计收商标许可使用费。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拥有的注册商标许可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控股集团与其控股子公司承诺被授权商标的产品不与上市公司相同。因此将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品牌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本次交易符合关联交易的有关法律规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没有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14-007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5日上午 10:00
●会议召开地点: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根据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日期:2014年1月25日(周六) 上午 10:00
3、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7日。
4、召开地点: 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公司会议室
5、出席对象:
⑴截止2014年1月17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⑵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⑶保荐机构、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4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方式
⑴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⑵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⑶ 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1月22日(9:00—11: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5959992
联系传真:0518-85807993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宁工贸园公司会议室 邮编:222243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与实施主体的议案》 |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 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