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0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方大九龙矿业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新余方大九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九龙矿业”)增加注册资本金5550万元。增资后,方大九龙矿业注册资本金为6550万元。
方大九龙矿业系公司全资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6日,住所:新余市仙女湖九龙山乡,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矿产品加工、销售。
本次增资将进一步促进方大九龙矿业业务发展,加快采矿权证办理的进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悬架集团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在中信银行二七北路支行综合授信1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武汉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综合授信60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昆明大商汇支行综合授信3500万元提供担保;同意公司为悬架集团控股孙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章丘支行综合授信3000万元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的保证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悬架集团为方大长力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为其控股子公司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高新支行综合授信10000万元(敞口8500万元)提供担保;悬架集团为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在浦发银行重庆北城天街支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在光大银行重庆分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提供担保,以上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相关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的保证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红岩方大为方大重弹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为其子公司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在上海浦发银行济南槐荫支行综合授信2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相关公司向上述银行提供的保证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1月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次行权结果,需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如下:
1、原条款: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072.1235万元。
修订后: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609.2985万元。
2、原条款: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1072.123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28521.58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6%;江铃汽车集团公司1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0股;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0股;江西省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0股;社会公众股102398.53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2%。
修订后: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32609.2985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其中: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28521.58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1%;江铃汽车集团公司1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广州市天高有限公司0股;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0股;江西省进口汽车配件有限公司0股;社会公众股103935.7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38%。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0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为了使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与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类别 | 调整前折旧年限(单位:年) | 调整后折旧年限(单位:年) |
构筑物 | 10 | 10-20 |
动力设备 | 11 | 10-11 |
电子设备 | 4 | 3-4 |
运输设备(火车) | 6 | 6-10 |
运输设备(除火车以外的运输设备) | 6 | 4-6 |
仪器仪表 | 7 | 5-7 |
工业炉窑 | 7 | 7-10 |
专用设备 | 7 | 7-10 |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说明
近年来,公司在抓好技改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设备维修投入,并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定期修缮。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实际状况和使用年限进行测评,认为主要生产线设备磨损率大幅降低,提高了设备主要是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装备水平及生产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在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五条及第十九条的规定,为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司决定调整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14年减少固定资产折旧6400万元,增加2014年度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 4800万元。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的调整,调整后的财务信息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依据真实、可靠,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的财务信息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调整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0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月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悬架集团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悬架集团为方大长力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红岩方大为方大重弹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同意以下担保:
序号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万元) | 涉及银行 | 担保期限 |
1 | 方大特钢 | 武汉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 | 6000 | 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 一年 |
2 | 方大特钢 |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中信银行二七北路支行 | 一年 |
3 | 方大特钢 | 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 | 3500 | 广发银行昆明大商汇支行 | 一年 |
4 | 方大特钢 | 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 3000 | 中国银行章丘支行 | 一年 |
5 |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 | 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000 (敞口8500) | 交通银行高新支行 | 一年 |
6 |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 2000 | 上海浦发银行重庆北城天街支行 | 一年 |
7 | 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 2000 | 光大银行重庆分行 | 一年 |
8 | 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 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 | 2000 | 上海浦发银行济南槐荫支行 | 一年 |
合计 | 29500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武汉方大海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鸥”)成立于2006年3月14日,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主要从事钢铁、铁矿石、冶金燃料、铁合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建材、装潢材料、汽车配件的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等。系公司控股孙公司(间接持股90.00%)。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武汉海鸥总资产33614686.94元,所有者权益23850051.89元,负债9764635.05元,资产负债率29.05%。
2、江西方大特钢汽车悬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悬架集团”)成立于2010年5月,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主要从事汽车、拖拉机、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汽车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扭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模具、金属制品开发、制造、加工;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悬架集团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悬架集团总资产 1070613937.80元,所有者权益 360138985.57元,负债710474952.23元,资产负债率 66.36%。
3、昆明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春鹰”)系我公司控股孙公司(间接控股53.30%),成立于2005年12月,注册资本:玖仟零陆拾贰万伍仟陆佰元,主要从事汽车、拖拉机零部件(含钢板弹簧)、农林机械、金属铆焊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机电产品(含国有汽车),钢材贸易,进出口业务等。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春鹰总资产239,494,138.37元,所有者权益75,548,058.87元,负债 163,946,079.50元,资产负债率68.46%。
4、济南方大重弹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重弹”)系公司控股孙公司(间接控股48.51%),成立于2008年11月,注册资本:柒仟肆佰捌拾万元整,主要从事:汽车钢板弹簧、横向稳定杆、空气悬挂、导向臂、油气悬挂、举升缸及汽车零部件(不含整机)的开发、生产机销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重弹总资产 175,741,921.72元 ,所有者权益 58,516,792.62元 ,负债 117,225,129.10元 ,资产负债率 66.7 %。
5、江西方大长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长力”)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悬架集团的子公司(间接持股100%),方大长力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整,经营范围:各类汽车、农用运输机械零部件及配件、汽车弹簧专用设备、汽车底盘、磨具、金属制品研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等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长力总资产 336908548.14元,所有者权益 200914114.90元,负债 135994433.24元,资产负债率 40.37%。
6、重庆红岩方大汽车悬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岩方大”)成立于2003年6月,注册资本:壹亿壹仟玖佰零捌万壹仟叁佰元,经营范围:开发、制造、销售汽车钢板弹簧、汽车空气悬架、导向臂、汽车横向稳定杆、油气悬挂及举升缸以及其他汽车零部件(不含汽车发动机),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方大红岩系公司控股孙公司,间接持有56%股权。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红岩方大总资产485876476.14元,所有者权益169537329.02元,负债316339147.12元,资产负债率65.11%。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担保程序。由于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且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担保事项。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34500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41%。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 16672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3.66%。
五、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4-005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4日(星期五)9:00
2、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7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2014年1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书面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为: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悬架集团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悬架集团为方大长力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红岩方大为方大重大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4年1月20-21日9:0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传真:0791-88386926
6、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附件: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为悬架集团等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 | 关于悬架集团为方大长力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5 | 关于红岩方大为方大重大提供担保的议案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 年 | 月 | 日 | |||
生效日期: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
(注: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