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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4-002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月3日分别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4年1月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分别为吴培国、王伟炎、陈卫、顾建甦、苏子孟、宁宇、陈文化、傅根棠,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会议由董事长吴培国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随着公司资产的扩大,为进一步提高经营决策的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第二款进行修改:

      (1)原内容为: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单项投资权限、收购出售资产权限、关联交易权限分别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决定权。

      (2)修改为: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单项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的权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关联交易权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以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处置公司部分房产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林产品公司转让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1号楼世纪兴源大厦15层的747.6平方米房产,上述房产账面原值908.63万元,净值717.25万元,评估价值2942.93万元(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拟转让价格为295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转让相关事宜,详情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新增董事候选人人选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蔡中青先生已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截止目前只有八名(含三名独立董事),根据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新增李远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选。

      该名公司董事候选人人选尚需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方能为公司董事。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本次会议上,根据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提议,新增李远见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人选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个人履历,未发现有不符合任职的情况。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附简历:

      李远见先生,男,1957年12月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洛阳人造板厂副科长、科长、分厂厂长、副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天津林业工具厂厂长、厂长兼党委书记,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鼎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鼎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4-003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事项:拟对外转让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1号楼世纪兴源大厦15层的747.6平方米房产。

      拟交易价格:2,95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或“公司”)于2014年1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公司部分房产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林产品公司(以下简称“林产品公司”)转让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1号楼世纪兴源大厦15层的747.6平方米房产,评估价值2,942.93万元人民币, 拟转让价格为2,950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林产品公司

      注册资金:223,077,543.36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林展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煤炭批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木材、木片、木制品加工与销售;林化产品及制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纺织品、服装、纸张、纸浆、铁矿粉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承办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产品展销;进出口业务;初级农产品、焦炭销售。

      中国林产品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房屋资产总建筑面积747.6平方米,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1号楼世纪兴源大厦15层,账面原值908.63万元,净值717.25万元,评估价值2,942.93万元。

      拟转让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师事务所:北京中建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作为本次估价的基本方法。

      4、根据北京中建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3-ZJH-房-房评-0182号《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二十号1号楼十五层综合用途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1号楼15层的747.6平方米房产的评估价值2,942.93万元。

      五、本次处置资产的方案

      公司拟以2,950万元的价格将上述房产转让给中国林产品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转让相关事宜。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资产的处置将获得2,950万元现金流入,并产生约2,233万元利润(不计税费),将会对处置当期的非经常性损益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中建华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13-ZJH-房-房评-0182号】《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二十号1号楼十五层综合用途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证券代码:600710 股票简称:常林股份 编号:临2014-004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负连带责任。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决议,决定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14年1月24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五、会议议题: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出席会议人员

      1、20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黄河西路898号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3、登记时间:2014年1月21日9:00-16:00

      4、联系方法:(0519)86781337

      传真:(0519)86755314、86750025

      邮政编码:213136

      5、联系人:王星际

      八、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常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9日

      附件一: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对会议审议事项:

      1、 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行使 表决权;

      2、 对《关于增选公司董事的议案》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