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13鞍城投(124261)”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持有的“13鞍城投(124261)”债券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4-01-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1月9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3鞍城投(124261)”收盘价异常。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月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13鞍城投(124261)”按照中债估值价格予以估值,自其交易所收盘价体现公允价值特征后,将再按当日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