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4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4年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出席现场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董事马怿林和独立董事唐红对本次会议进行了通讯表决,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张中平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连起、曲林迟、朱善庆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春宏、王新文、仲跻成、李传贵、卞文武一并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还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喻振东、陈光平、朱从富回避表决。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下称:工程公司)为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57#通用泊位工程(道堆施工)和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工程(道堆施工)施工承包方。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投资者可查阅已于2014年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6)。
鉴于自年初至今,董事会分次审议通过与工程公司的偶发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为167,190,616.60元,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第十章 关联交易”的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春宏、喻振东、陈光平、朱从富回避表决。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启动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工作,实施16、17道铁路专用线的改造和延长。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投资者可查阅已于2014年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07)。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内容与格式指引,对现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所有章节和条款进行梳理、删减及增补。
上述议事规则(草案)投资者可查阅已于2014年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股东大会的通知投资者可查阅已于2014年1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4-008)。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5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3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4年1月10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监事会共有5名监事,实际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审查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提名叶德惠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候选人周文军、姚保举一并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原则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监事会审查通过。
2、审查通过了《关于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周文军、王建明回避表决。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查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周文军、王建明回避表决。
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6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下称:工程公司)签订了《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57#通用泊位工程(道堆施工)施工合同》(下称:《55#-57#泊位工
程合同》)和《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工程(道堆施工)施工合同》(下称:《物流场站工程合同》),签约合同价合计65,498,418元。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工程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累计为167,190,616.60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实施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57#通用泊位工程(道堆施工)和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工程(道堆施工),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为上述两项工程施工承包方。
工程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包括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与港务工程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累计为167,190,616.60元,超过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公司与工程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进行关联交易事项披露。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2、住所:连云区陶庵新村
3、法定代表人:李照东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工程维修;物资储存;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矿产品加工、销售;国际货运代理;海洋测绘等。
截止2013 年11月30日,工程公司资产总额266,449.75万元,负债总额226,313.81万元,所有者权益40,135.94万元,2013年前11个月实现营业收入80,272.07万元,实现净利润8,201.8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根据《55#-57#泊位工程合同》的约定,工程公司实施: 55#-57#通用泊位码头挡土墙南边线以南约30m范围,场站进港主通道27m路排水沟以东部分的道堆,总面积约3万平米;具体包括道路、堆场、给排水、供电、通讯及安装和相应专业范围内沟、管、井等。
2、根据《物流场站工程合同》的约定,工程公司实施: 55#-57#通用泊位码头2#变电所的南侧,南北方向从码头挡墙南边线以南约30m 起到堆场(煤炭、焦炭)21区的南边线为止,东西方向从场站进港主通道27m路排水沟以东部分的道堆,总面积约I3,00万平米;具体包括道路、堆场、给排水、供电、通讯及安装和相应专业范围内沟、管、井等。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情况
1、《55#-57#泊位工程合同》之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1)发包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2)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万零捌仟叁佰肆拾叁元整(¥ 12,008,343.00)
(3)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4)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5)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394日历天。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物流场站工程合同》之协议书的主要条款如下:
(1)发包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人: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
(2)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伍仟叁佰肆拾玖万零柒拾伍元整(¥53,490,075.00)
(3)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4)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5)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394日历天。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
加快码头泊位的配套工程建设,提升港区功能。
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工程公司为施工方,主要看中的是工程公司在港口与航道建设方面的过硬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就近高效、保质保量的为公司实施工程项目建设。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连
云港港务工程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共由9名董事,关联董事李春宏先生、喻振东先生、陈光平女士、朱从富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审查,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工程公司为上述两项工程承包方,履行了合法必要的程序,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七、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55#-57#通用泊位工程(道堆施工)施工合同
3、连云港港墟沟东作业区物流场站工程(道堆施工)施工合同
4、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审核意见
6、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7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
散货码头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下称:鑫联公司)与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下称:建港公司)签订了《连云港港东联公司16、17道铁路专用线改建工程施工合同》(下称:《铁路施工合同》),总承包费用暂定14,630,581.76元。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工程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本次是鑫联公司首次委托建港公司作为工程施工承包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完善旗台港区10万吨级氧化铝、散化肥泊位的使用功能,公司启动铁路专用线的建设工作,公司通过委托方式,选择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为工程承包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鑫联公司与建港公司签订了《连云港港东联公司16、17道铁路专用线改建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总承包费用暂定14,630,581.76元。
鑫联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建港公司形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上市公司发生的该重大事项。据此本次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
2、住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中华西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罗迎春
4、注册资本:201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港口工程设计、咨询、测量、施工承包;软基处理;机电设备安装;货物存储;货运代理:金属材料、建材、木林、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农副产品、沥青、铁路配件、枕木销售;铁路工程施工、为铁路提供劳务服务等。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铁路施工合同》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内容是对现有公司东联分公司16、17道铁路专用线进行改建和延长,工程内容包括路基部分、轨道部分、站场部分及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等。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情况
《铁路施工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发包方(甲方):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
2、工期:12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经双方审核确认,本工程乙方总承包费用暂定为14,630,581.76元,金额大写:壹仟肆佰陆拾叁万零伍佰捌拾壹元柒角陆分(人民币),最终价款以决算审核并经下浮(整体下浮比率为5%)及通过审计的为准。
4、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且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返工仍不能达到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完善旗台港区10万吨级氧化铝、散化肥泊位的使用功能,提升码头泊位的作业效率。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连云港鑫联散货码头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建港实业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关联董事李春宏、喻振东、陈光平、朱从富回避表决,其余5名董事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专项审查,同意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工程受托方建港公司资质过硬、经验丰富,双方协议工程总承包费用暂定1,463.06万元,最终价款以经独立第三方出具的工程决算报告并经下浮(整体下浮比率为5%)及通过审计的数额为准,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附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连云港港东联公司16、17道铁路专用线改建工程施工合同》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项审核意见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4-008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上午9: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五)会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港区中华路18号港口大厦23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李春宏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王新文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仲跻成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李传贵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卞文武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张中平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7)选举张连起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曲林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朱善庆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周文军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姚保举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选举叶德惠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已于201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详见《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根据《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和监事应以累积投票制原则选举产生;其他议案均以普通决议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2月10日(星期一)。
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8:30-11:30、12:30-16:00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0518-82387588 0518-82389262
传真号码:0518-82389262
联系人:刘坤 高雅堃 邮政编码:222042
(二)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或本人)出席贵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星期三 )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签名: |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持股数: |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1) | 选举李春宏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2) | 选举王新文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3) | 选举仲跻成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4) | 选举李传贵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5) | 选举卞文武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6) | 选举张中平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 |||
| (7) | 选举张连起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8) | 选举曲林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9) | 选举朱善庆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 (1) | 选举周文军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2) | 选举姚保举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3) | 选举叶德惠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 |||
| 3 | 关于与连云港港务工程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注1:请根据委托人的真实意见在相应的意见栏打“√”。三种意见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委托人的意见为 “弃权”。
注2:授权委托书剪报和复印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