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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预告
    2014-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4-001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时间:2013 年1 月1 日至2013年12 月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净利润与2012年度同期相比预增40%~45%。

      经对公司2013年度财务数据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3 年1-12月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预增40%~45%,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本次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经审计)业绩

      2012 年1 月1 日至2012年12月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31.1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98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3年,公司严格执行三个“坚定不移”的发展战略,科研开发与资本运营并重,实现规模与效益协同,净利润增长。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4-002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12月31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14年1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毅新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21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经发行完毕,公司的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亿捌仟捌佰伍拾柒万柒仟玖佰零壹元”变更为“人民币壹亿玖仟捌佰柒拾柒万叁仟捌佰壹拾肆元”。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发行完毕,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公司章程》的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为:

      1、《公司章程》第六条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877.3814万元。”。

      2、《公司章程》第十九条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9,877.3814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9,877.3814万股。”。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收购威士达医疗有限公司60%股份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佗国际”)以3.843亿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威士达医疗有限公司60%的股份,此次收购所需资金公司拟通过自有资金和融资担保贷款解决,其一,由新华医疗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9215亿元向华佗国际进行直接投资;其二,公司拟通过由公司作为华佗国际的担保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提出内保外贷业务申请,满足华佗国际此次收购的资金需求。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为1.9215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详见公司临2014-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新华昌国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新华昌国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用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此议案需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详见公司临2014-003号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华佗国际进行直接投资和为华佗国际担保的额度需经山东省商务厅批准,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讨论,同意将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的投资总额增加8,800万美元,以满足华佗国际收购威士达医疗有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对华佗国际分期出资。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2014年1月27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为: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4年1月27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会议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

      (二)会议议题

      1、 审议《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新华昌国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的授权代表。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登记时间:2014年1月23日8:30-11:30 14:00-17:0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电话:0533—3587766 传真:0533—3587768

      邮编:255086

      联系人: 靳建国、李静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4-003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新华昌国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佗国际”)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为19,215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新华昌国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昌国”)向银行申请的额度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业务等用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上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以上议案须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1579924

      注册地址:RM1002,HOLLYWOOD CENTRE,233 HOLLYWOOD ROAD,SHEUNG WAN,HONG KONG(香港上环荷李活道233号荷李活商业中心1002室)

      法定股本:港币贰拾万元整

      发行股本:港币贰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研发、进出口贸易、信息服务、投资业务等。

      2013年1-9月份,华佗国际实现净利润-35.12万元,截止2013年9月31日,华佗国际资产总额620.22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华佗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新华昌国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淄博市张店区昌国路西首(昌国西路38号608室)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毅新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8日

      经营范围:按照监管规定,以自有资金对医药、医疗服务行业未上市企业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投资,对所投资医院进行经营管理。

      2013年1-9月份,新华昌国实现净利润-212.5万元,截止2013年9月31日,新华昌国资产总额13,826.55万元,负债总额7,974.9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7.68%。(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新华昌国55%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为短期借款,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共一年;

      3、担保金额:共计21,215万元人民币。

      除上述内容之外,本次担保协议中不存在其他重要条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华佗国际、新华昌国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且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此次担保保证了华佗国际收购威士达医疗有限公司60%股份的部分资金来源,对新华昌国的担保有利于满足经营工作及拓展业务的需要。 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为华佗国际向银行申请的19,215万元的融资业务,为新华昌国向银行申请的2,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担保额为21,215万元人民币,公司全部对外担保额为94,665万元人民币,截止2013年12月31日,实际发生额为32,102.8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9.76%,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14-004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1月27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5、 审议《修改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6、 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佗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新华昌国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股东的授权代表。

      4、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登记时间:2014年1月23日8:30-11:30 14:00-17:00

      5、登记地点: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其它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电话:0533—3587766 传真:0533—3587768

      邮编:255086

      联系人: 靳建国、李静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