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4-001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的累计数量:3亿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璨”)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承担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9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淄博高新区政通路135号高创中心D座602室
法定代表人:冯焕培
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脱硝催化剂研发、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生产);一般经营项目:环保设备销售、设计、安装和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保技术开发、咨询及相关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及维护;稀土产品研发及技术转让;稀土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汽车尾气催化剂及其器件研发及技术转让;汽车尾气检测装置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3年9月30日,山东天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3,033.88万元,负债总额为20,411.5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5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180.03万元,净资产为2,622.35万元;201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460.46万元,净利润-366.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最高额担保
1.1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江苏银行依据其与山东天璨签订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合同编号:323014CF002)及依据该合同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以下简称“主合同”)享有的对山东天璨的债权。
1.2保证最高额:公司承担的保证最高额为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1.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4保证担保的范围
公司担保的范围为山东天璨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律师费、公证费、税金、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及江苏银行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1.5保证期间
自《最高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9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亿元(含本次担保),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2%,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