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4-01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14日上午10:00时在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一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监事都采用累积投票制。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 5人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6,693,900股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3.84% |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从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王强先生出席了会议;王丕成、幸志敏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
选举董事候选人易从先生为公司董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董事候选人王晓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董事候选人胡跃新先生为公司董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董事候选人唐益先生为公司董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董事候选人梁好先生为公司董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董事候选人王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选举董事候选人张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选举董事候选人唐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选举董事候选人黄兴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2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选举监事候选人周晓川先生为公司监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选举监事候选人陈世贵先生为公司监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选举监事候选人杨军先生为公司监事 | 56,693,900 | 100 | 0 | 0 | 0 | 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会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4-02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方式召开第九届一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易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形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易从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晓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易从、王晓华、梁好、张强、唐琳组成,由易从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会由唐琳、易从、张强组成,由唐琳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张强、易从、胡跃新、唐益、黄兴旺组成,由张强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唐琳、张强、黄兴旺组成,由唐琳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王晓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梁好先生、王丕成先生、幸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王强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聘任雷大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聘任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易从:男,51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晓华:男,49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离子交换树脂厂厂长、总经办副主任、供销处处长,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梁好:男,49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调度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裁,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丕成:男,49岁,历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四抄厂副厂长、厂长,三抄厂厂长,五抄厂厂长,生产管理部经理,设备管理中心经理,维修厂厂长,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幸志敏:男,43岁,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本科学历。历任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工会副主席、支部副书记、副厂长;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宜宾岷竹制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兼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王强:44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历任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财处处长,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等职。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雷大敏:31岁,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9年4月至今,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ST宜纸 编号:临2014-03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一次监事会于2014年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周晓川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下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周晓川:男,46岁,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历任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厂长、企管处处长、总裁办副主任、生产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纪委书记,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