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简称 | 广发钱袋子 |
基金主代码 | 000509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1月10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4年1月16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4年1月16日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4年1月16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4年1月16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4年1月16日 |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2.2、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投资者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不限。
3.1.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1.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申购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1.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 1.00 元。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 元,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1:假定T日申购金额为10,000元,则投资者可获得的基金份额为:
申购份额=10,000/1.00=10,000.00份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份额不限。
4.1.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对应的T日未付收益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某投资者T日持有本基金份额20,000份,T日该投资者赎回10,000份,赎回份额对应的T日未付收益为1.2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00+1.20=10,001.2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万份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01.20元。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具体费用参照网上交易转换规则。
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1)、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2)、广发货币市场基金(广发货币A,基金代码:270004,广发货币B,基金代码:270014)、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5)、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6)、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7)、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8)、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09)、广发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10)、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70021)、广发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2)、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4,只支持转出)、广发行业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5)、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270026)、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28)、广发聚财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270029,B类:270030)、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41)、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270044,C类:270045)、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270048,C类:270049)、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70050)、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17)、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118,C类:000119)、广发聚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7)和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15)。本基金的基金转换只能采用“前端转前端”的方式进行,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的定期投资业务分为两类:
6.1.1、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和固定的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6.1.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又称“赢定投”):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定投资日期(按月/按周)、按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提交交易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6.2、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上海银联的借记卡或者通联支付、天天盈账户在本公司网站的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开户和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6.3、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投资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流程请参阅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交易细则。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其他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业务规则》。
6.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代销机构各种电子渠道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名单、定期定额投资的起点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的优惠措施请关注本公司或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网上交易、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广州、上海、北京三大分公司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网上交易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2)深圳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楼05室
电话:0755-82701982
传真:0755-82572169
(3)杭州理财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2-2号
电话:0571-81903158
传真:0571-81903158
(4)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东裙楼4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5)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7)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无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根据《基金合同》和《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广发钱袋子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