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要闻
  • 4:公司
  • 5:市场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华夏复兴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4年1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2版:信息披露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聘华夏复兴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1-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西藏珠峰   编号:临2014-06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月17日下午在上海市闸北区柳营路305号六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54,25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7%。根据相关规定,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对《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副董事长张杰元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票7,642,900股,占出席非关联股东代表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作为本议案的关联方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持有公司股份46,613,500股不计入本项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意见

      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谢洁瑾律师、何彬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2、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