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2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1月17日下午14:0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吴天星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裁张邦辉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审核通过,会议同意聘任傅衍先生、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见附件),任期至2016年8月4日止。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年产30万吨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关于新建年产30万吨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项目的公告》于2014年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03。
三、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年产3万吨发酵原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关于扩建年产3万吨发酵原料生产线项目的公告》于2014年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04。
四、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于2014年1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05。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本次聘任人员简历
傅衍: 1958年10月出生,男,博士,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1年本科、1984年硕士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1985年同济大学教育部留德研究生预备部培训德语;1986-1995年在德国学习(柏林工业大学博士生)和工作(洪堡大学教授助理)。1995年6月回国,同年12月被聘为教授,并被人事部批准为“来华定居专家”。2005-2012年任Genus-PIC亚太技术总监,现任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尉明:1960年11月出生,男,博士。曾任皮埃西亚洲区技术总监,吉林华正养殖公司总经理,新希望集团猪产业发展部总经理,六和养猪事业部总经理,艾格菲国际集团(中国)养猪事业部首席运营官。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建年产30万吨绿色环保型特种
膨化饲料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年产30万吨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公司盐城天邦工业园区内新建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4条,其中一期工程新建时产10吨和18吨生产线各1条,年产12万吨。预留2条生产线位置,厂房及配套用房一并建设。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为15个月(2015年5月底前建成),总投资额计划为人民币5,800万元。一期工程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2万吨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的生产能力。
二、一期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盐城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公司盐城天邦工业园区内。
4、项目建设内容:新征土地26 亩,新建厂房及配套用房10,750m2。购置、安装特种膨化饲料生产线2 条,并完成厂区内相应的道路、绿化等布置。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具备年产12万吨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的生产能力。
6、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为15个月。
7、投资估算: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5,800万元。其中:土建2,779万元,主体设备2,871万元,配套设施150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9、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上述一期工程完工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2万吨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的生产能力。从而使公司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的生产加工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与发挥,将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和持续发展动力。
10、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销售规模6万吨,可实现年销售收入3亿元,净利润2,400万元。
上述数据系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新建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新建目的
公司从事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生产销售多年,具有先进的加工工艺与设备,在技术创新与市场推广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近年来在冷水鱼特种膨化饲料等领域已具备国内最领先的技术,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并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近年6-8月水产饲料销售旺季时,公司产能不足已制约了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张,扩大其产能势在必行。
上述新建项目为了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与区域优势,扩充公司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产能,以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产能需求。随着生产线的增加,每条生产线的批规模也有所提升,可有效降低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在公司市场基础深厚的地区投资新建项目,解决当地产能瓶颈,新建项目实施时间短,经营效益见效快,能够进一步提升股东收益。
2、新建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
本项目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以下方面:1、营销队伍的建设能否与产能扩张相匹配,将影响公司的市场份额。2、同行规模的扩张以及新的竞争对手的加入,会加大行业竞争风险。3、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对产品成本的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营销队伍的建设,加强市场推广及客户服务力度,开发优质高效的新产品,降低产能扩张所带来的风险。
(2)财务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资金筹措中若信贷政策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项目建成后,工艺技术和设备能否迅速发挥能力、产品的市场开拓能否顺利进行存在不确定性,使项目能否及时回款和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存在资金运作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优势,从资本融资和债务融资两个方面保障资金运营、降低融资成本。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新建项目立足于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项目建设有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整体盈利能力。
本项目基于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市场快速发展的现状,以及公司多年来在绿色环保型特种膨化饲料的生产、销售方面的积累,积极拓展生产基地,扩大产能,以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
上述新建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本次扩建项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4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扩建年产3万吨发酵原料
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建年产3万吨发酵原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公司安徽天邦工业园区内扩建年产3万吨发酵原料生产线1条,项目建设周期为6个月(2014年7月底前建成),总投资额计划为人民币2,256万元。扩产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3万吨发酵原料的生产能力。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发酵原料生产线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安徽天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天邦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公司安徽天邦工业园区内。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厂房及配套用房8,670 m2;购置、安装发酵原料生产线1 条,并完成厂区内相应的道路、绿化等布置。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成达产后,具备年产3万吨发酵原料的生产能力。
6、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
7、投资估算: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2,256万元。其中:土建1,280万元,设备976万元。
8、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可达1.5亿元,利润总额750万元,税后利润为560万元。
上述数据系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扩建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扩建目的
随着公司对艾格菲实业的收购,根据公司近几年的销售增长和内部需求量的增长,结合客户反馈的市场需求信息,并考虑到养殖业的发展速度等因素,目前的发酵饲料原料产能水平远远达不到公司发展和市场需求。为满足公司日益发展的需要,经过分析研究,提出通过技术改造,增加产能规模,扩建发酵产品生产车间。
扩建项目采用两套发酵系统,每个发酵系统设计5个发酵床,每个发酵床面积180㎡,可容纳25t原料粕。发酵床面积大、洁净度高,利于清洁管理,为微生物的生长提供适宜的环境,保证微生物在发酵过程中快速生长,减少微生物的生长延滞期,缩短发酵周期,避免杂菌污染,提高生物发酵床的利用率、增加发酵产品的产量并保证产品质量。
该项目采用低温干燥工艺生产发酵豆粕,低温干燥工艺较以往高温烘干工艺能够有效的保证产品的益生菌数量和减少不耐高温营养成分的损失,对稳定产品质量和饲用价值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本设计采用先进的自动化控制,自动翻料系统可以自由设置翻料频率并设定自动翻料,大大提高了发酵均匀度。先进的自动化和机械化控制不仅节省人工投资,而且减少了外来杂菌的污染。
整个生产线工艺流程设计科学、合理、简单,无污染、低排放、低耗能,具有前瞻性,大大提高了生产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更好的提高了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和协调性,增强了产品稳定性和安全性,产品质量可以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2、扩建存在的风险
(1)原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次扩建项目所生产的饲料发酵原料产品主要成本来源于原料成本,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其盈利水平有较大影响。公司将利用集团公司集中采购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减少原料波动对市场销售带来的影响。
(2)财务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资金筹措中若信贷政策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融资优势,从资本融资和债务融资两个方面保障资金运营、降低融资成本,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并投产。
(3)新技术的应用风险
本项目根据多菌共生酶系互补的原理,采用液体深层培养法培养生产菌种,形成了独创的好氧、厌氧发酵过程,极大的提高微生物发酵饲料的品质。项目对公司从菌种管理到生产工艺都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为此公司制定有一整套完善的菌种管理体系,从接种、活化、培养、复壮、筛选、检测等都有严格的操作标准,每个环节都能做到有章可循。另外,本项目有一套特有的《无菌室标准化操作规程》,能从源头杜绝菌种退化、染菌事故,确保产品的品质;并同时设计了菌种染菌、设备故障等异常情况下的多项应急预案,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产品的稳定性,降低企业运行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扩建项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饲料业务范畴,项目基于公司多年市场积累经验及行业领先的技术水平,随着公司并购艾格菲实业之后养殖规模迅速扩大,带动内部供应及外部销售不断增加,公司须积极拓展生产基地,扩大产能,以适应当前养殖业发展速度及公司发展壮大需要。
四、其他
上述扩建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组织实施本次扩建项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5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名单及期权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2013年1月18日,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上述会议后,公司将有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申请材料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013年2月25 日,《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无异议,并予以备案。
201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13年5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13年5月3日;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
二、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情况
(一)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鉴于原激励对象朱五一、熊兰芬、王计刚、李宁、徐强已离职,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根据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拟取消该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32.5万份,并对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
经本事项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955万份调整为922.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60万份调整为827.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4人调整为109人。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情况:
序 | 激励对象姓名 | 职务 | 拟分配的数量(万股) | 占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股本总额的比例 |
1 | 王振坤 | 副总裁 | 30 | 3.25% | 0.15% |
2 | 王韦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30 | 3.25% | 0.15% |
3 | 夏闽海 | 副总裁 | 30 | 3.25% | 0.15% |
4 | 张志祥 | 财务总监 | 15 | 1.63% | 0.073% |
5 | 张雷 | 人力资源总监 | 30 | 3.25% | 0.15% |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04人) | 692.5 | 75.07% | 3.37% | ||
预留股份 | 95 | 10.30% | 0.46% | ||
总计 | 922.5 | 100.00% | 4.49% |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1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2014年1月调整后)。
三、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原激励对象朱五一、熊兰芬、王计刚、李宁、徐强因离职不再符合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并注销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备忘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与行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对象均为公司2012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首期股票期权中相关人员。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总数由955万份调整为922.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860万份调整为827.5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4人调整为109人。
五、监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宁波天邦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原激励对象朱五一、熊兰芬、王计刚、李宁、徐强已离职,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4人调整为109人。调整后的授予对象均为公司2012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首期股票期权中相关人员。
2、公司本次调整后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以及《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月7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1月17日下午1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胡来根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后的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宁波天邦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原激励对象朱五一、熊兰芬、王计刚、李宁、徐强已离职,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因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114人调整为109人。调整后的授予对象均为公司2012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首期股票期权中相关人员。
2、公司本次调整后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备忘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1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2014年1月调整后)。
特此公告。
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