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95 股票简称:中牧股份 编号:临2014-006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没有补充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1月17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八区17号楼8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胡启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228,04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3.0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吴涵律师和张谦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第一百零六条做出如下修订: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三分之一以上(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选举余涤非先生、胡启毅先生、高伟先生、彭敖瑞先生、周晓苏女士、郑鸿女士、马战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周晓苏女士、郑鸿女士、马战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分别为:
(1)余涤非: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胡启毅: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3)高伟: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4)彭敖瑞: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5)周晓苏: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6)郑鸿: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7)马战坤: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董事简历详见2014年1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14-001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3、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选举侯士忠先生、王新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监事王水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投票结果分别为:
(1)侯士忠: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2)王新芳:
有表决权股份数(股) | 同意股份数 (股) | 同意股数 所占比例 | 反对股份数 (股) | 反对股数 所占比例 | 弃权股份数 (股) | 弃权股数 所占比例 | 表决结果 |
228,040,500 | 228,040,500 | 100% | 0 | 0% | 0 | 0% | 通过 |
监事简历详见2014年1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临2014-002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吴涵律师、张谦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王水华:男,48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毕业于甘肃农业大学,高级畜牧师。曾任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贸易分公司部门副经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饲料分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厦门金达威维生素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动物营养品商务部总经理。现任中牧股份总经理助理,中牧农业连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