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1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1月14日分别以专人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建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对重组预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对公司2013年7月23日公告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06 股票简称:香梨股份 编号:临2014-003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对重组预案进行调整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吸收合并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3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14号)第三条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后,董事会在6个月内未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上市公司应当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公司在重组预案公告后,一直与相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事宜,但预计公司董事会不能在首次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
近日,公司接到新疆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源水务”)通知,为了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昌源水务将会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相关各方沟通调整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向有关部门进行论证汇报,继续推进重组工作。
201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对重组预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与相关各方共同努力继续推进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对重组预案进行调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自2014年1月21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调整后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确定后,及时公告并复牌。
此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调整需要进行论证,因此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关注该风险。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风险,公司将在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中依法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库尔勒香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