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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014-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2、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对本基金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并定期制作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对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价差作专项分析。报告结果表明,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在可合理解释范围之内;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投资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四季度,市场在三季度整体大幅上涨的基础上回调整理,但个股行情仍然较为活跃。上证指数、沪深300、深圳成指、中小板指数、创业板指分别下跌2.7%、3.28%、4.61%、4.86%和4.64%,但同期中小板和创业板综合指数分别上涨0.1%和1.17%,显示中小股票内部分化明显。本基金四季度收益3.75%,显著高于比较基准,并处于同业优秀水平。

    在上期市场展望中,基金管理人认为,四季度的主要投资机会来自于政策相关的投资机会以及超跌个股的反弹,自贸区概念向其他区域扩散、二胎政策、国资改革的全面铺开、土地流转制度的变革等等。超跌个股方面,一些过往业绩较差但规模实力较强的央企存在获得中央政策支持的较大可能。此外,四季度创业板下跌过程中会有一些错杀的优秀公司,也将是本基金的关注重点。而新能源、环保、医药和大消费始终是本基金的重点持仓对象。

    四季度的市场走势与上期预期有一定差异,十八界三中全会相关政策的推出并未带动市场政策主题的上涨,市场反而走出利好兑现的下跌行情。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基金管理人没有参与政策主题类的炒作,而是坚持以较严格的业绩增长标准来来操作,在板块选择上坚持选择与过往市场不同的新的投资方向和成长主题,虽然由此也丧失了一些投资机会,也在非常规油气开采服务等方向过早买入,但从整体结果来看,较为理想。季末主要持仓集中在环保、新能源、医药、军工等方向。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是3.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是-1.4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四季度前期涨幅较大的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大多数在四季度出现了预期中的的大幅调整,持续上涨的个别股票其基本特征在于三季报业绩增长超市场预期,并且行业成长方向明确,有持续成长空间。基金管理人认为,这对2014年的投资具有较好的启示作用。

    自本基金管理人接手以来,一直的判断就是中国的转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因此,始终坚持投资于与转型相关的产业。在中国工业化基本完成后,中国经济的发展在寻求多个方面的突破。这些突破包括:资本、劳动力成本和环境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制约;工业由粗放到精细、由大到强的转变;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军工体制的转变;增长方式由投资、出口向消费的转变;移动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全方面的冲击和转变等等。2014年,主要投资机会来自于上述转变带来的投资机会,投资理念上要紧紧抓住转型期的战略发展方向和在这些产业方向上的创新型公司。此外,2014年新股IPO重启带来大量的投资选择标的,基金管理人积极选择符合上述标准的公司,历史经验表明,IPO股本增加后,优秀的公司能进入新一轮的增长周期,与这些优秀的公司一道成长一定会给基金持有人带来不菲的投资收益。而新能源、环保、医药和大消费始终是本基金的重点持仓对象。

    在蓝筹股方面,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信用风险的暴露情况,认为政府将努力化解长期金融风险,因此,将采取偏紧的货币政策逐步暴露信用风险,提升全社会风险意识,降低房地产和地方平台债务风险可能对经济增长带来的巨大冲击。风险适当暴露后,一些在模式创新方面突出的银行可能成为较好的投资对象。信用风险的暴露也将逐步降低目前显著偏高的实际无风险收益率,从而提高蓝筹股的投资价值。

    本基金将继续重点以个股投资价值判断为主,更多的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辅以自上而下的对趋势转好的行业进行配置。投资管理人将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结合宝盈鸿利收益基金的特点,为投资者追求较高的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通源石油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013年11月21日,通源石油公告收到陕西省证监局立案调查通知。12月6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通源石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正式立案调查。12月10日,通源石油公告,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3年6月8日,公司与陕西蓝海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7,408.75万元的价格转让子公司西安通源万信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该交易产生利润1,008.75万元,占2012年度公司净利润16.88%,已触及《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但未提交董事会审议,且在2013年8月23日发布的2013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该事项的表述中称,‘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处置属总裁权限内’,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信息披露不真实。”。

    由此我们判断通源石油此次被立案调查,主要是因201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内容与《公司章程》规定不符,信息披露不真实而导致的信息披露违规,并非公司业务经营产生变化,因而不影响公司投资价值。基金管理人将跟踪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对该案的调查结论及公司经营方面的变化决定对该股票的处置。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本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5层

    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9.3 查阅方式

    上述备查文件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在办公时间内基金持有人可免费查阅。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

    基金简称宝盈鸿利收益混合
    基金主代码213001
    交易代码213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年10月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33,403,945.94份
    投资目标为基金投资者谋求稳定的现金红利分配和长期资本增值收益,在投资收益率的波动小于或等于参照基准波动的条件下,争取更高的收益率。
    投资策略公司选择策略。在股票投资方面,发现并选择业绩能够保持高速增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通过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实现投资收益。积极则是指在对所投资上市公司合理定价的基础上,以积极策略决定买入和卖出时机,当市场价格低于合理定价时买入,市场价格高于合理定价时卖出。本基金为积极成长型基金,投资于成长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投资总额的50%。

    在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综合平衡不同债券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希望通过长期持有获得稳定的现金利息收益,更好地降低基金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同时,根据不同发行人和不同期限债券间到期收益率、即期收益率、远期收益率之间的结构性差异,积极寻求风险套利和无风险套利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以中信综合指数×80%+上证国债指数×20%(国内A股统一指数推出后则变更为国内A股统一指数×80%+国债指数×20%)为投资的参照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风险水平和期望收益水平相对较高。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3年10月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17,380,932.92
    2.本期利润14,819,509.57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98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99,818,423.47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5452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75%1.11%-1.41%0.93%5.16%0.18%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彭敢本基金基金经理兼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8月1日-12年彭敢先生,金融学硕士。曾就职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研究所、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研究工作。2010年9月起任职于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现同时担任宝盈资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中国国籍,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资格。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290,914,799.2670.64
     其中:股票290,914,799.2670.64
    2固定收益投资80,698,859.1019.60
     其中:债券80,698,859.1019.60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8,045,524.319.24
    6其他资产2,140,289.020.52
    7合计411,799,471.69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17,192,051.784.30
    B采矿业47,137,320.4811.79
    C制造业121,943,817.8030.50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97,673.570.37
    E建筑业2,545,000.000.64
    F批发和零售业10,146,643.802.54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631,157.000.66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854,832.004.97
    J金融业171,885.870.04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7,794,416.9616.96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290,914,799.2672.76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549凯美特气2,543,20639,317,964.769.83
    2300164通源石油1,486,21824,537,459.186.14
    3300190维尔利889,37019,619,502.204.91
    4300084海默科技1,219,92617,871,915.904.47
    5600201金宇集团604,28715,572,475.993.89
    6300252金信诺859,03215,479,756.643.87
    7300166东方国信482,80013,127,332.003.28
    8002570贝因美412,10012,651,470.003.16
    9000970中科三环780,00010,015,200.002.50
    10002437誉衡药业220,0009,262,000.002.32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40,950,859.1010.24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39,748,000.009.9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39,748,000.009.94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中期票据--
    7可转债--
    8其他--
    9合计80,698,859.1020.18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3021813国开18400,00039,748,000.009.94
    201010721国债⑺375,34036,539,349.009.14
    301050105国债⑴43,9704,411,510.101.10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66,816.19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663,921.00
    5应收申购款209,551.83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2,140,289.02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300190维尔利19,619,502.204.91重大事项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772,821,050.7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8,073,774.54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47,490,879.33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33,403,945.94

      2013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