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短期投资品种,并授权管理层实施相关事宜。该6亿元额度可滚存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现公司与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绍兴银行上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自有资金1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6.33%,起息日为2014年1月21日,到期日为2014年2月24日,现就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理财货币:人民币
2、投资金额:壹亿伍仟万元
3、认购产品名称:金兰花理财
4、认购产品期次:1408期
5、认购产品类别:银行同业存款
6、预期年收益率:6.33%
7、产品起息日:2014年1月21日
8、产品名义到期日:2014年2月24日
9、收益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存续期满,本金与收益一次性支付。
10、税收条款:对理财收益引起的税收,绍兴银行上虞支行不代扣代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与绍兴银行上虞支行无关联关系,公司本次使用1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29%。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低风险的情况下,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实现更好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本次公告日前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具体详见以下:
序号 | 签约方 | 购买额度 (万元) | 产品类型 | 投资期限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资金类型 | |
起始 日期 | 到期 日期 | ||||||
1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 15000.00 | 封闭式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12-16 | 2014-1-18 | 5.50% | 自有资金 |
2 | 中国银行杭州冠盛支行 | 5000.00 | 保证收益型 | 2013-12-19 | 2014-1-2 | 8.82% | 自有资金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泰支行 | 5000.00 | 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2013-12-26 | 2014-1-2 | 5.27% | 自有资金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含本次)为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29%。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