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上证观察家
  • A3:评论
  • A4:研究·宏观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资本圈生活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2014年1月22日   按日期查找
    B1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13版:信息披露
    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可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2014-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依据本基金2005年8月31日《关于调整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的公告》,本基金投资股票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投资债券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基金管理运作中,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证券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基金合同等规定,本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运用基金财产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以及进行有损基金投资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将继续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同向交易、反向交易等可能存在异常交易的行为进行分析。2013年4季度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不存在同日反向交易。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仅有1笔,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公司旗下主动投资组合间存在1笔债券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投资策略需要;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投资组合间虽然存在同向交易行为,但结合交易价差分布统计分析和潜在利益输送金额统计结果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四季度的市场趋势主要由两大因素构成。第一,经济增速保持稳定,但是通胀同比水平进入上升周期,由此导致流动性趋紧,市场偏好也出现大幅波动;在利率提升的背景下,银行、地产相关产业链出现较大幅度的向下调整。第二,十八届三中全会高层传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随之而来的IPO新政等一系列措施也验证了高层的改革推进决心,相关的土地流转、国防军工、国企改革等主题投资保持活跃。此外,由于临近年底面临业绩证伪的压力,传媒和TMT等新兴行业也出现了大幅波动。因此,在四季度我们更加注重组合的均衡配置,针对无风险利率提升和政策制度改革的变化,加大对于业绩稳定性强的可选消费品和大众食品行业配置比重,增配通胀受益和政策驱动的农林牧渔行业,并相应降低银行和地产等板块的配置权重。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0.612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86%,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4年,宏观经济将呈现外需强而内需弱的特征,货币偏紧资金价格继续维持高位,通胀预期趋于平稳。一方面,在货币从紧的背景下,经济增速难以出现大幅回升,难以出现经济基本面和市场情绪的共振带来的A股市场趋势性上涨。另一方面,从盈利角度,企业盈利增速也不会出现趋势性回落,A股市场也难以再现2011年盈利持续向下带来的趋势性下跌。综合以上两个维度,我们认为2014年A股市场仍是以结构性的投资机会为主。

    基于上述判断,在注重组合风险的前提下,我们将通过自上而下的产业发展和行业比较研究,沿着改革和创新的经济转型期投资主线,精选符合转型和改革方向的收益行业和个股,获取超额收益。我们将继续关注符合转型方向的新兴产业,在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节能环保和高端智能装备等领域精选个股。同时,持续保持对消费板块的配置,积极捕捉医药、食品饮料、家电、汽车等大消费板块的投资机会。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8.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8.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根据中国平安股票发行主体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和2013年10月14日发布的公告,该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并没收其在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中的业务收入人民币 2,555 万元,并处以人民币 5,110 万元的罚款,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 3 个月。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中国平安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其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5、本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原稿。

    9.2 存放地点

    本季度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dcfund.com.cn进行查阅。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

    基金简称大成蓝筹稳健混合
    交易代码090003
    前端交易代码090003
    后端交易代码0910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6月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589,528,486.45份
    投资目标通过精选符合本基金投资理念、流动性良好的证券,在控制非系统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投资收益,同时辅助运用一系列数量分析方法,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资产配置策略利用修正的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PPI)来动态调整基金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配置比例;行业配置采取较为积极的策略,以投资基准的行业权重为基础,以行业研究及比较分析为核心,通过适时增大或降低相应行业的投资权重,使整体投资表现跟上或超越投资基准;个股选择策略则采用蓝筹成分股优选策略,运用“价值-势头”选股方法,优选出被市场低估并有良好市场表现,处于价值回归阶段的天相280指数成分股投资。
    业绩比较基准天相280指数×7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证券投资基金,适于承受一定风险,追求当期收益和长期资本增值的基金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报告期( 2013年10月1日 - 2013年12月31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497,270,359.94
    2.本期利润-221,550,923.4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6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8,322,406,286.73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6124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2.53%1.10%-2.86%0.79%0.33%0.3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施永辉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月21日2013年11月23日16年理学硕士。曾任中科院资源环境信息中心担任助理研究员,甘肃证券资产管理部研究员,招商证券研发中心高级分析师、总经理助理。2003年加盟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研究员、投资部副总监、股票投资部副总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研究部首席研究员。2006年1月21日至2013年11月23日任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支兆华先生本基金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2013年11月24日-12年经济学硕士。2001年至2005年,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产品开发工作。 2006年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规划发展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秘书、数量投资部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2013年11月24日起任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7,462,623,173.1889.39
     其中:股票7,462,623,173.1889.39
    2固定收益投资417,568,000.005.00
     其中:债券417,568,000.005.00
     资产支持证券-0.00
    3金融衍生品投资-0.00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98,000,169.001.17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0.00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355,872,726.864.26
    6其他资产14,776,962.900.18
    7合计8,348,841,031.94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139,391,701.401.67
    B采矿业171,243,623.842.06
    C制造业4,366,693,117.1452.47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38,166,305.191.66
    E建筑业280,801,102.513.37
    F批发和零售业98,845,741.981.19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10,848,300.301.33
    H住宿和餐饮业-0.00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69,478,830.623.24
    J金融业1,037,924,653.0112.47
    K房地产业273,568,055.183.29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4,212,216.881.97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1,142,662.560.37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48,370,850.672.98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00
    P教育-0.00
    Q卫生和社会工作-0.00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0,320,445.260.84
    S综合61,615,566.640.74
     合计7,462,623,173.1889.67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651格力电器8,369,405273,344,767.303.28
    2000001平安银行21,697,448265,793,738.003.19
    3601318中国平安5,759,794240,356,203.622.89
    4600887伊利股份6,019,684235,249,250.722.83
    5600309万华化学8,999,831186,296,501.702.24
    6000826桑德环境4,669,645162,503,646.001.95
    7600383金地集团22,745,190151,937,869.201.83
    8600703三安光电5,999,673148,731,893.671.79
    9002081金 螳 螂6,442,569141,607,666.621.70
    10000895双汇发展2,999,772141,229,265.761.7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0.00
    2央行票据-0.00
    3金融债券417,568,000.005.02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417,568,000.005.02
    4企业债券-0.00
    5企业短期融资券-0.00
    6中期票据-0.00
    7可转债-0.00
    8其他-0.00
    9合计417,568,000.005.02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3023613国开361,900,000188,689,000.002.27
    209040709农发07600,00059,862,000.000.72
    313021813国开18500,00049,685,000.000.60
    411024711国开47500,00049,650,000.000.60
    513021013国开10300,00029,952,000.000.36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1,393,812.30
    2应收证券清算款7,521,347.03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5,770,542.68
    5应收申购款91,260.89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14,776,962.90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14,088,835,761.09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18,354,144.47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517,661,419.11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589,528,486.45

      2013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