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佰制药(60059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投资
益佰制药(60059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中银中国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中国”)、中银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收益”)、中银持续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增长”)、中银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中银价值”)参加了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称:益佰制药,代码:60059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发布《关于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布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基金认购益佰制药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披露如下:
基金简称 | 认购数量(股) | 成本(元) | 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账面价值 (元) | 账面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锁定期(月) |
中银增长 | 1,116,395 | 34,998,983.25 | 0.54% | 35,021,311.15 | 0.54% | 12 |
中银收益 | 1,228,034 | 38,498,865.90 | 0.75% | 38,523,426.58 | 0.75% | 12 |
中银中国 | 526,301 | 16,499,536.35 | 0.56% | 16,510,062.37 | 0.56% | 12 |
中银价值 | 318,970 | 9,999,709.50 | 0.93% | 10,006,088.90 | 0.93% | 12 |
注:上述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14年1月21日的数据。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bocim.com/index.html)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8-5566)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网上直销平台
开通一户多卡功能的公告
为了向投资者提供更为便捷的交易服务,方便投资者使用多张银行卡进行基金网上交易,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1月24日起在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通“一户多卡”功能。具体公告如下:
一、业务释义
“一户多卡”功能是指投资者可以使用支持本公司网上直销功能的多张银行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转换及定投等交易业务。
二、适用投资者
“一户多卡”功能适用于所有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三、操作提示
已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成功开户的投资者,登录网上直销平台后,点击“银行卡管理”-“增加银行卡”,页面将会提示可供增加的银行卡种类,投资者选择需要增加的银行卡并按页面提示操作完成验证即可。投资者还可以在符合相应业务规则的条件下进行银行卡变更或删除。
四、业务规则
1.投资者使用的多张银行卡的持卡人信息必须一致(姓名、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且增开银行卡的信息需与开卡银行预留信息一致。
2.投资者通过某张银行卡购买的基金,赎回时资金也退回至原银行卡。
3.新开户的投资者在基金账户尚未确认成功前不能办理增加银行卡业务。
4.增开银行卡当天可进行基金的认、申购业务,但若增开银行卡确认失败则交易申请确认失败。
5.如投资者需变更或删除某张银行卡,则该银行卡对应的交易账号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无基金份额、无待确认的交易申请、无尚未划出的赎回款或分红款、无有效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协议。
6.投资者对不同银行卡(即不同交易账号)下所持有的同一只基金的基金份额可以设定不同的分红方式。
以上业务规则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相关业务规则。
五、客户服务
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本公司投资者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