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工银瑞信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5号文批准,已于2014年1月2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4年1月2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工银瑞信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工银瑞信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提前于2014年1月23日结束。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上的《工银瑞信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刊登在2014年 1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工银瑞信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工银瑞信薪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cs.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为工银瑞信深证
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署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补充协议》,自2014年1月23日起,本公司增加银河证券为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9905)的一级交易商。
银河证券基本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或登录网址:www.icbccs.com.cn 咨询、了解基金详情。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工银瑞信基金公司旗下所管理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四季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席统计
结果及基金运作方式变更的
公告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3年12月9日起,至2014年1月20日17:00止。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于2013年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icbccs.com.cn)上刊登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分别于2013年12月10日与2013年12月11日刊登了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出席统计结果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工银瑞信四季收益份额为702,942,411.75份,占权益登记日工银瑞信四季收益份额的29.25%,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开会条件。
二、关于基金运作方式的变更
根据《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封闭期届满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成功召开,或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本基金继续封闭的决议未获通过,则本基金在上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者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一旦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以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模式持续运作,无需每隔三年召开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运作方式。”
因此,本基金将于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即2014年2月10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三、费用明细
根据《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具体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 金额 |
律师费 | 5万元 |
公证费 | 5万元 |
合计 | 10万元 |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机构是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是原莹、 赵蓉;见证律师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黎明和孙睿。
四、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于此统计结果公告之日(即2014年1月23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
2、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投资人可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11-9999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五、备查文件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