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01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1月15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1日。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会议内容。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1、《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投资并向银行申请增贷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海越”)138万吨/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的顺利推进,董事会同意宁波海越根据市场情况对项目工艺进行优化,增加动力中心、选择性加氢等配套内容,在原项目总投资额51.7亿元的基础上追加投资约人民币5.38亿元(不构成宁波海越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注册资本的变动)。
为落实资金,同意宁波海越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外汇0.31亿美元的期限为十年的中长期贷款,并授权宁波海越全权办理本次增贷相关事宜及签署有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情,请关注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为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增加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外汇0.31亿美元的项目中长期贷款提供51%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宁波海越的其他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为宁波海越提供担保的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以国家开发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内容详情,请关注公司同日披露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投资并向银行申请增贷的议案》;
2、《为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14年2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2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02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增加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宁波海越项目进展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海越”)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正处于建设过程中,截至2013年12月底,该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气分异辛烷和甲乙酮装置:气分异辛烷和甲乙酮装置完成工程项目工作量的95.06%。这2套装置的工程建设目前已接近尾声,按照计划争取在2014年3月底前实现投料试车。
丙烷脱氢装置:丙烷脱氢装置的总体进度为79.76%。按照计划争取在2014年6月底前实现投料试车。
二、本次投资额增加的原因及具体内容
宁波海越系本公司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三方共同投资设立。该项目总投资约51.7亿元人民币,股东方股权比例分别为51%、31%、18%。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168号;法定代表人:吕小奎;经营范围为:环己醇、正辛醇的生产;合成橡胶、燃料油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宁波海越资产总额为146,537.46万元,负债总额为82,936.61万元,净资产为63,600.85万元;净利润为4,010.9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3年9月30日,宁波海越资产总额为404,118.31万元,负债总额为282,820.13万元,净资产为 121,298.18万元;净利润为-2302.66万元(未经审计)。
为实现项目投产后的正常运营和最佳效益,宁波海越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情况对项目工艺进行了优化。根据工艺优化方案,增加动力中心、选择性加氢等配套内容,预计增加总投资约人民币5.38亿元。
1、异辛烷装置增加了原料预处理工序(84万吨/年选择性加氢单元),增加投资4,865.16万元。
2、气分异辛烷装置工艺管线和设备大量采用特殊材质,增加投资11,605.38万元。
3、丙烷脱氢装置在设计过程中对工艺系统改进,增加投资29,058.83万元。
4、动力中心项目扩大产能,增加投资30,144.86万元。
5、青峙化工码头泊位改造增加投资1,724.00万元。
6、火炬及火炬气回收装置设计变更,增加投资2,645.91万元。
7、储运罐区建设投资节约26,232.35万元。
上述投资变化导致项目总投资额增加5.38亿元(不构成宁波海越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和注册资本的变动)。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4 年1月21日,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投资并向银行申请增贷的议案》。该项决议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增加项目投资额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随着设计深入和工艺改进,形成的总投资额增加,是综合考虑装置安全稳定运行为前提的,是为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建成、尽早投产并实现效益最大化作出的,增加的投资是合理的,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项目风险分析
项目一期工程三套主要装置,由于工程庞大,技术复杂,施工、协调难度大,不排除建设过程中某个节点出现问题而影响工程进度。未来来自项目原料及环保安全等风险,均有可能影响工程的整体效益。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2 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03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海越”),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外汇0.31亿美元的项目借款提供持股比例(51%)范围内的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前期累计已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提供金额35亿元的在持股比例(51%)范围内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因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建设需要,于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的项目借款,本公司为宁波海越上述借款提供了持股比例(51%)范围内的连带责任担保。现宁波海越因增加投资额,拟向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分行申请增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亿元、外汇0.31亿美元的项目借款,本公司拟为宁波海越的本次借款提供持股比例(51%)范围内的连带责任担保,宁波海越的其他股东依据出资比例提供相应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期限及担保形式以国家开发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获得一致通过。(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 被担保人情况:
宁波海越系本公司138万吨/年丙烷和混合碳四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股东方股权比例分别为51%、31%、18%。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仑区戚家山街道宏源路168号;法定代表人:吕小奎;经营范围为:环己醇、正辛醇的生产;合成橡胶、燃料油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宁波海越资产总额为146,537.46万元,负债总额为82,936.61万元,净资产为63,600.85万元;净利润为4,010.90万元(经审计)。
截止2013年9月30日,宁波海越资产总额为404,118.31万元,负债总额为282,820.13万元,净资产为 121,298.18万元;净利润为-2302.66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获得项目所需资金,保证公司138万吨/年丙烷与混合碳四利用项目的顺利推进,上述担保是必要的,符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不含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越提供的担保)113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8.33%,上述担保没有发生逾期。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2日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04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3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0日
●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决定于2014年2月13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13日(星期四),上午9:30时
(三)股权登记日:2014年2月10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投资并向银行申请增贷的议案》;
2、《为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2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2月11-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三)登记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吕燕飞、朱甜
(四)联系电话:0575-87016161传真:0575-87032163
(五)邮政编码:311800
六、备查文件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通知的提案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审议《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投资并向银行申请增贷的议案》; | |||
2、审议《为控股子公司增加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对临时提案 投赞成票;
2、对临时提案 投反对票;
3、对临时提案 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否;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书上“□”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或法人代表)签名: 股东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止 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股数(股):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2.授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股票代码:600387 公告编号:临2014--005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 1020%-1070%;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9.75 万元;
2、每股收益: 0.01元。
三、本期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
1、截至2013年2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市杭金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收到杭州萧山公路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03省道诉讼赔偿款,记入本期营业外收入。
2、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越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众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本期投资收益增加。
3、公司处置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期投资收益增加。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数据,未经审计机构的审计,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3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22日